[摘要]眼下,《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正在广州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眼下,《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正在广州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消息一出,引发多方关注。
禁止销售的结果,自然是使用者日渐稀少,最后在广州市范围内难觅电动自行车的踪迹。假如这样的禁令顺利出台,会被哪些人群乐见,又会被哪些人群抵制,大体上不难推测。各个城市,无论大小,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可谓多如牛毛,他们在大街小巷里穿梭,出于各种原因,这些人必须使用电动自行车。事实上,今天人们已经离不开的快递行业,就与电动自行车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很难想象,一旦广州实施《条例》,这座城市里热衷于网购的人们会面临一种什么样的局面。据说,已经有快递员表示,如果禁令得以实施,那么第一件事情就是辞职不干。
坐汽车或驾驶汽车的人们,大多对路上的电动自行车一族颇有微词,这也是事实的另一方面。由于骑行者对交通规则的漠视以及行为习惯方面的问题,使得绝大多数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感到颇为头痛;无论是非机动车道还是机动车道,只要是能骑过去的地方,电动自行车的骑手都有充分的胆量去享受通行权利—当然,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给交通带来更多不可测的因素。虽然汽车司机们对此啧有烦言,甚至少不了暗暗诅咒,但真要说举双手赞成一刀切地取消电动自行车,恐怕也不是他们真实的目的。抱怨的目的,还是希望马路上能够呈现更好的秩序,而不是取消其他人的出行选择。
事实上,像广州这样有意或已经实施对电动自行车禁令的城市并非个例,但执行的结果或许难称理想。和自行车一样,电动自行车无法参照汽车进行同样严格的牌照和身份管理,而城市之大,又难以投入充分的监管力量进行日常巡查,所以,也就是严管一阵、集中整治,收缴几部顶风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之后,渐渐回复到禁令出台之前的状态。对于那些再度出没于街头的电动自行车,管理者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经济学规律必然会起到的作用:有需求就有市场,何况这种需求在事实上合情合理,令人难以指摘—电动自行车既环保,又相对便利迅捷,而且成本低廉,对于中低收入阶层来说,比公交、地铁更加自由灵活。因此,禁令成为废纸在所难免。
当年,奥巴马访华期间,科技部部长万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将两辆“飞鸽”电动自行车作为礼物,分别送给美国总统奥巴马和美国能源部部长朱棣文。堪任国礼的电动自行车,真该从广州一地绝迹吗?好在眼下还是征求意见阶段,有关方面还需慎重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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