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电动自行车产销量首次负增长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4/10/24   浏览21485次   

电动自行车因其轻便、环保等特点广受欢迎,电动自行车市场的扩大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早晚高峰的拥堵情况。截至今年年中,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2亿多辆。

 

 

10月19日,由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主办的第32届中国江苏国际自行车电动车交易会在南京拉开帷幕。在此期间,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召开了2014年年会。此次年会上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马中超发言时提到,2014年1月至8月电动车产销总量首次下降了4.98%。他认为这是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拐点,也是行业进入调整步入成熟的信号。

 

 

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理事长陆金龙对电动自行车行业产销量出现负增长做了分析。他认为,中国经济增长方式、速度等都处于转变期,经济大背景影响着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此外,电动自行车各地政策差距较大,电动自行车企业的市场推广受到2013年以来各地政府约17项政策的影响。同时,电动三轮车强势冲击农村乡镇以下市场,取代了电动自行车在农村市场的份额。不可忽略的还有同质化产品及企业的低价竞争,加快洗牌、淘汰落后。

 

陆金龙在《2013-2014年度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年会报告》中提及新国标的修订进展,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的协调组、专家组和起草组已于2013年12月完成标准讨论稿(第十三稿)形成征求意见稿,2014年初经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并已上报国标委。新国标送审稿中对电动自行车主要技术指标做了说明,按照驱动能量来源方式将电动自行车分为三类(智能型、助动型、电动型),并按照这三种类型要求重量分别不大于40kg、50kg、55kg(不含电池);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6km/h,电动自行车具有限速或超速断电功能且具有防改装设计;电池标称电压前两类不超过48V,第三类不超过64V;为更好识别电动型自行车与机动车将增加车辆识别标识,并增加速度提示音等。

 

据悉,电动自行车国标的修订也受到了国务院的重视,责成行业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研究提出规范电动自行车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要求质检总局、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指导地方做好各项工作。七月份,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委已经形成的关于国标修订的5点意见,主要涉及速度25km/h、车重55kg(含电池)、电压48V、功率400W、必须具备骑行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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