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路被罚款引起争议 交管部门将出台有关法规

来源:青海新闻网      2007/3/30   浏览4274次   

日前,市民黄先生骑着电动车在南大街行驶时,被执勤交警发现后罚款50元,此事引起了西宁市一些拥有电动车市民的关注,他们认为,交管部门既然对电动车禁行地段有所划分,就应该向市民公告。

3月21日,在莫家街做生意的黄先生告诉记者,3月16日下午,他骑着自己的电动车行驶至南大街时,被执勤交警当场开出罚单,交警告诉他,南大街属于电动车禁行地段,必须受罚。黄先生说,他曾多次骑着电动车在南大街行驶,但也未见有交警给其开罚单,这次突然被罚了款,心里很不舒服。既然南大街是电动车禁行路段,市区还有哪些地段禁止电动车行驶?交管部门应该向市民们进行通报或公告,这样电动车车主也会相应地选择其他路段行驶。黄先生说,他是做生意的,每天都需要用电动车送货,时常走南大街,这次受罚之后,以后就得绕道行驶了。

近年来,电动车作为一种具有环保、轻便等特点的交通工具,深受广大市民的喜爱,我市电动车销售厂家也在不断增加。记者走访了一些电动车拥有者,他们均认为,尽管交通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电动车禁止上路的条文,但交管部门为缓解市区交通压力,在市区主要地段禁止电动车行驶的做法可以接受,但是必须得合情合理。一方面,电动车在一些禁行地段行驶时,交警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一方面,电动车拥有者也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3月23日下午,记者就电动车有关禁行规定咨询了城中交警大队,据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对此没有解释权,建议记者向上级单位询问。

市交警支队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我市南北东西大街、南关街确实禁止电动车通行。目前我省正在就电动车的有关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讨论研究,不久将出台一系列有关电动车的法规,“电动车以后可能上牌照后方能上路。” (作者:万玛)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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