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销售小心有猫腻 电动车电池未必是"原配"

来源:劳动报      2007/4/2   浏览10432次   

案件回放:

唐先生于杨浦区顺风电动车商店购买了一辆赛峰牌电动自行车,没多久由于锁具出现了问题,将车送到特约维修部修理。维修人员拆开机箱后意外发现该车蓄电池并非赛峰配套专用的“王五牌”电池,而是没有听说过的“爱乐牌”。如果电池出现问题,特约维修部是不负责电池“三包”的,并建议唐先生到经销商处更换专用电池。唐先生这时才知道自己的电动车电池竟被悄然“调包”了。

责任当成皮球“踢”

明明买的是整车,电池却不知在何时已被“调包”。唐先生显得有点无奈,只好再次回到经销商处要求调换原装电池,可此时的销售人员却表示对此不负责任。因为他们与厂家的合约上就已经约定,厂方并不直接提供电池,而由经销商自行配套提供。

“现在这个电池没什么问题,但等到出问题的时候,我该找谁去?”对于以后的保修,唐先生多了几分担心。据了解,电瓶车电池的价格在300元至500元之间,占了整车价格的近四分之一。对于这个保修隐患,唐先生自然难以接受。

消费者大多不知情

在接到唐先生的投诉后,市消保委与厂家取得了联系。对方解释,“厂方确实是不直接提供电池的。一种方式是由配套的电池生产企业提供配套电池后整车销售;另一种方式则只提供给销售商空车(不带电池),由销售商自己负责提供电池,所以以这种方式销售的电动车厂方是不予保修电池的。”显然,这又是一桩销售商在交易时没有与消费者明确说明情况而导致的纠纷,而唐先生就成了其中的“牺牲者”。

记者了解到,大多数电动车出厂时是不带电瓶的,因此,有些经销商就会钻这个空子:在购回空车后自己选配电瓶再卖给消费者。诚信的经销商会选择耐用的、返修率低的配套电池,当然也不排除有些销售商为了追求差额利润,以次充好的可能。

购车勿忽视电池保修期

在经过多次的调解后,经销商答应对唐先生的电动车电池进行保修。但类似唐先生的问题并不少见,为此,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电池是电动车的核心部件,消费者购买新车时要注意留心查看电池出厂日期及是否原装配套;电池保修期应当从商品售出之日算起,而不是商家所说的“从电池生产之日算起”;单独购买电池时,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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