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全面实施电动车管理工作

来源:新疆日报      2014/11/25   浏览4304次   

从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一个多月来,在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每天都有不少市民前来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

 

根据《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自治区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细则》,自10月1日起,昌吉市全面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及无牌无证摩托车管理工作。

 

从事装修工作的邱合栓为了拉材料方便就买了辆电动车,“这辆电动车买了两三年了,前几天接到通知说要上牌照,我就带着手续过来了,上牌照十几分钟就办好了,还买了保险,以后上路就有安全保障了。”邱合栓说。

 

据昌吉市交警大队车管所查验员张新辉说:“挂牌流程很简单,市民来办理时,要先进行外检,外检合格后,市民需购买交强险,然后领取牌证、照相,这个流程进行完以后,我们将所需资料收存完毕后,大概在3天左右,就可将电动车的行驶证发给车主。”张新辉说。

 

车管所查验员提醒,依据规定,2014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不予办理登记。昌吉市将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对全市超标电动车进行专项治理。

 

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和三轮电动车,一般时速超过20公里/小时,车体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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