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南宁如何管好百万辆电动车

来源:湛江      2014/12/12   浏览6703次   

 

如何管好电动车,是我市交通整治重点探讨的问题之一。日前,我市组织公安、交通、规划等部门人员到南宁、成都两市实地考察城市交通管理。其中,南宁市的电动车的综合情况与我市相似,该市管理电动车的方法很值得借鉴。

 

逾百万辆电动车分类注册登记

 

自2013年8月15日起,南宁市依据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集中半年时间在市区范围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截止今年2月10日集中注册登记结束,完成了多年发展存量的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实现了电动车管理的平稳过渡。

 

据了解,目前南宁市共办理电动车注册登记108万辆,其中“超标车”发放临时牌证,“达标车”发放正式牌证。

 

从今年2月11日起,南宁市电动车注册登记转入长效管理阶段后,按规定,凡是不符合“99国标”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一律不再准予注册登记。

 

为明晰电动车是否达标,广西全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实行目录管理制度,即由自治区质监部门会同交警、工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目录,凡是列入目录的车型均可以作为“达标车”办理注册登记。

 

据了解,自今年2月11日起,短短8个月时间,南宁市就新增电动自行车10万余辆。目前南宁市区电动车登记在册总数高达120万辆,平均每2.5人就拥有1辆电动车,电动车拥有率及车辆密度居全国省会城市之首。

 

广西对电动车的统一管理办法出台后,南宁市公安、工信、工商和质监部门联合颁布通告,自今年2月10日起,无牌无证电动车,或非南宁市区号牌的电动车,不得在该市市区范围内的道路行驶,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今年9月1日,南宁市明确规定,禁止未经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绕城环道以内道路行驶。

 

南宁市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等行业的电动自行车,只要其车型列入了自治区目录,南宁交警支队均给予办理注册登记,未采取分类管理措施。

 

驾电动车违规者街头学习3小时

 

今年2月和7月,南宁交警支队分两个阶段,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在城区范围全面开展了集中整治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车辆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和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对违规电动车采取现场罚款处罚、责令违法当事人看警示录像3小时,或协助交警执勤等严管措施进行处罚(如果违规电动车驾驶人确有急事且能拿出证据,交警同意罚款后放行),加大违法成本后,形成严管氛围。

 

据了解,今年以来,南宁交警支队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63万起,责令观看警示教育片21万人次、协助执勤6.8万人次。目前,全市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置电动自行车违法学习点20个,平均每天组织违规驾驶人学习2500人次以上。

 

今年8月4日起,南宁交警支队在全区率先推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前的培训测试措施,车主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前,需参加3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学习与测试。

 

创新交通管理手段建立长效整治机构

 

我市交通整治考察人员在南宁考察后认为,南宁市民的生活习惯和摩托车、电动车的情况与湛江很相近,南宁管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方法很值得借鉴。

 

特别是南宁创新推出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罚款处罚、责令违法当事人看警示录像或协助交警执勤“三选一”、机动车乱停放、逆行、闯禁行区域3类交通违法处理前需接受3小时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每月抄送纪检监察部门等措施,行之有效。

 

同时,南宁在全区率先施行《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把无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停放等16种交通违法列入城市治理重点领域的个人失信行为予以惩戒,增强了对交通违法者的震慑作用。

 

南宁市专门成立一个“三车”整治领导小组,管理非法“摩的”、“残的”以及电动车,协调全市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抽调人员组建了15支共200人的整治突击队,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法“摩的”、“残的”上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这些方法对湛江如何管好非法“摩的”、“残的”以及电动车给予很好的启示。

 

为了巩固湛江来之不易的交通整治成效,考察人员建议市区交通整治行动结束后,借鉴南宁市“三车办”的经验做法,在我市专门成立一个“三车”整治联合办公室,整治非法“摩的”、“残的”以及电动车。

 

同时学习南宁市做法,实行政府补贴政策,免费给市区超标、不超标电动自行车统一上牌登记。目前,我市已上牌的20万辆超标电动车使用权只有2年,明年7月份将到期,市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组织研究出台有关工作措施,解决20万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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