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自行车存车处应与住宅同步交付

来源:北京日报      2007/4/6   浏览3814次   

(记者刘宇鑫)建设部昨天发出通知,针对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要求各地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合理规划城市新建居住区居民的自行车存车设施,并保障自行车存车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目前,我国自行车社会保有量为4.7亿辆,其中普通自行车为4.2亿辆,电动自行车为5000万辆。今年3月到7月,由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开展的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建设部要求,各地在城市规划编制中,要从考虑群众需求、方便群众生活出发,合理规划医院、大型商业设施、学校、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等公共场所的自行车存车处。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合理规划城市新建居住区居民的自行车存车设施,并保障自行车存车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对于已建成的居住区,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完善自行车存车设施的建设。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建设,规划为自行车存车设施的用地及用房不得挪作他用。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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