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电动汽车推广计划 “特权”政策未出

来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网      2014/12/19   浏览7420次   

 

6月27日上午,《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下称行动计划)媒体见面会在北京市科委举行,会上公布了北京推广电动汽车的具体目标和举措。针对消费者关心的电动汽车是否会采取不限行政策,北京市交通委科技处处长葛昱明确否认,称目前电动汽车仍需限行。

 

此前市科委新能源处处长许心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推广计划将首次提出为新能源车主提供使用中的优待政策,包括停车优惠、甚至减少限行。第一电动网记者近日也从接近北京市政府高层人士获悉,北京市将于6月底7月初出台电动汽车不限行政策。但此次会议上交通委的回应否决了不限行的传闻。

 

虽然电动汽车在北京仍需限行,但停车费或将有差异。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工作重点一直在新能源车基础建设阶段,今后将注重新能源汽车使用阶段,如停车收费、服务费、路桥费和限行政策都正在研究中。今后,还将鼓励政府等部门的停车场将对新能源车开放,并收取停车费、服务费和电费三部分费用。

 

会上宣布,北京市将出台相关政策鼓励老旧机动车更新为电动汽车。鼓励政策将重点针对现有老旧机动车淘汰,优先购买1.6升排量以下的小客车和混合动力小客车。未来拥有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更换汽车时,北京市地方财政或与国家政策相配套,通过一定的补贴政策来吸引其更换电动汽车,具体的补贴金额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中。

 

另外,市经信委负责人介绍说,还没有准确时间公布第二批新能源车目录,不过目前已有企业提出申请。

 

根据行动计划,北京市将加大公交、出租、分时租赁、物流、公务、环卫6个公共领域及1个私人领域的示范推广工作。

 

2014年内,重点公交线路上电动公交车将增700辆。10个郊区县和城区部分、新增出租车全部采用电动汽车。到2017年,电动公交车将不少于4500辆,长安街沿线、三环路环线等重点线路全部采用电动公交车。

 

在出租行业,也将大力推进电动汽车在该行业的应用。在市区出租车部分,新增车辆全部采用电动汽车,加快研究出台出租车更新为电动出租车的鼓励政策,推动存量出租车辆有序更新为电动汽车;在10个郊区县区域,出租车全部采用电动汽车,各郊区县加快充电站选址建设,完善快速充电网络。

 

邮政、物流等企业购买的纯电动专用车,按照国家标准1:1比例给予市级财政补贴,并支持电动客车在单位班车、旅游客车等方面开展示范运行。在用车环节,积极研究差异化停车费、电动物流车优先配置货车通行证等政策。

 

在公务车方面,行动计划规定,新增的公务车、具备更新条件的公务车、党政机关机要通讯车,原则上均采用电动汽车,并在本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现有停车位,建设一定比例的充电桩,专门用于电动汽车的充电和停车。

 

在环卫车领域,确保已投运的环卫车满负荷运营,全力推进已采购的电动环卫车投入运营。新增环卫车中电动环卫车比例要超过50%。

 

此外,本市今年研究制定在机场、火车站及高速路服务区等场所,完成1000个快速充电桩建设,在五环内初步建成5公里半径快速充电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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