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警方:要保管好购车凭证

来源:法制日报      2007/4/13   浏览4542次   

本报太原4月12日电(记者郭建珍)昨天下午,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和万柏林分局将他们在打击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中追缴回的300余辆自行车摆放在广场,让丢车群众自行认领,但只有100多辆自行车被群众领走,尚有200余辆自行车无法归还失主,其中有很多失主找到了自己的自行车却无法认领,原因是这些失主并没有这些自行车的购买证明凭据。

据调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自行车早已从家中“大件”的位置上退了下来,老百姓购车后对购车发票等凭据的保管意识淡漠,还有的人购买的是二手车,根本就没有什么手续,所以才造成了现在有车领不回的尴尬局面。民警提示广大居民,今后购买自行车、电动车一定要保管好购车发票和有关凭证,发现自行车被盗后要及时报案,这样才能有助于公安机关及早破案,在公安机关破案后才能顺利地领回自己的失车,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