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文艺路上,四五辆电动三轮车停靠在非停车区域内排队招揽生意。)
“参与非法运营的无牌电动车已达到200多台,且仍呈上涨趋势。”“市区内6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由各种电动车和摩托车违法行驶造成的。”这两句话分别来自益阳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和益阳市交警部门,中心城区电动车乱象可见一斑。
在各地规范两轮电动车和摩托车的同时,一些以电力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却成了“漏网之鱼”。这类车因不能上牌、难以管理,或随意闯红灯、逆向行驶,或非法运营,穿行于城市的大街小巷。
现状调查——
无牌无证、非法载客营运、违规行驶停靠等现象突出
据不完全统计,益阳市各类电动车保有量达数十万辆,大部分用于上下班、接送孩子上学、拉客载人。其中参与非法运营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约200辆,尤以资阳区为甚。参与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主要集中在资阳区汽车北站、文艺路口、桥北广场,赫山区汽车东站、桥南广场等地。“这些三轮、四轮电动车都没有牌照。”市交警支队交通管理一科科长刘建超介绍,目前,在中心城区行驶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大多没有进入国家工信部上户目录,不能上牌。这些电动车不仅性能得不到保障,驾驶员还经常仗着“电子眼拍了也没用”,在车流中随意乱窜、闯红灯,甚至超速行驶,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4月16日,记者在资阳区蹲点发现,类似的无牌三轮电动车较多,违规行驶停靠的也不少。在长春路,一辆标有“德兴电动车”字样的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近1000米;马良路华信广场红绿灯路口,一辆电动三轮车停靠在人行道上;在文艺路,四五辆电动三轮车停在非停车区域内排队招揽生意,见到行人路过就上前揽客。采访中记者得知,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司机大多为收入较低的中年人,有些还是残疾人,因年龄偏大难以找到工作,而电动三轮车价格低廉、操作简单、运行成本低,所以即使知道电动三轮车载客违法,依然我行我素,美其名曰“混口饭吃”。
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在3月中旬的一份报告中说,市区内各类电动车数量上涨迅速,很多电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行驶、乱停乱放,甚至逆行、闯红灯、闯禁区、挤占机动车道等,造成市区交通秩序混乱,拥堵严重,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呈上升趋势。
根据交警部门的统计,市区内6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由各种电动车和摩托车违法行驶造成。制动性能差、驾驶员不依法行驶等,这些因素叠加,埋下了交通安全隐患。
监管困难——
大多数电动车无法上牌办证,管控难度大
一方面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一方面是管理难度不断加大。“从事非法营运的主要是下岗职工、城郊失地农民和残疾人员,他们多以非法营运为唯一谋生手段。”刘建超说,上述人员中,老弱病残者所占比例大,考虑其弱势地位,执法难以到位,效果不佳。
而交警部门在集中整治和日常执法过程中,屡屡遭到暴力抗法,但因考虑其年龄、身体等原因,最终放弃收缴其车辆,只作简单处理,从而导致非法营运规模不断扩大,甚至误以为“只要是残疾人,拉客载客不受处罚”。加上交警执法手段单一,交警部门处理非法营运人的手段仅为扣押车辆或参照非机动车标准罚款,不足以对其构成威慑效果。
此外,缺乏有效的规章制度也是导致电动车非法营运、违规行驶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需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通过检验合格后办理机动车注册手续,未在交管部门登记、上牌的车辆,不得进入机动车道行驶。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即在这一规定范围。但目前,益阳市流通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均没有列入工信部的任何目录,安全技术参数不达标,质量参差不齐,不能注册登记,不能上牌办证,不能购买保险,同时又不能归口为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进行管理。一旦发生事故,公安交管部门无法及时获取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车的车辆信息和车主情况,造成监管失控,成为管理盲区。
综合施治——
治理电动车乱象需多部门联动,建立规则
治理电动车乱象,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最应该抓好的源头是标准,没有标准就无从谈起。”刘建超认为,治理电动车乱象,重在建立规则、定位清晰。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并建立由政府牵头,集中安监、公安、城管、交通、工商等单位组成的综合治理机制。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真正把电动车管理纳入交通管理大系统中。
对于超标电动车,首先应当从生产和销售环节开展整治,杜绝生产厂家“自主造假”、销售商家“选择性失明”的行为。虽然电动自行车早有国家、行业标准可以参照,但一些商家为满足消费者“跑得快”的偏好,仍然违规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工商、质检等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管,将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非标准机动车清出市场。同时,完善非标准机动车管理法规,解决执法依据不足问题。
对于电动车市场的治理,益阳市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管理方式,运管交警部门设置禁行路段、禁行时段,安排路面警力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同时,禁止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在公共道路上违法载客、非法营运,对在城市公共道路上违法载客的,和在城区禁止区域乱停乱靠、侵占城市道路的,依法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罚、扣留其车辆等。
(责任编辑:陈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