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触摸电动自行车利益链》一篇报道而引发的嘉兴“菲利普”状告“绿源”、财经时报社等侵权案(见本报2006年8月21日、12月12日及2007年2月14日的报道),并没有在一审判决后结束:“绿源”和财经时报社已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4月19日,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再次审理此案。
庭审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围绕《财经时报》刊发的报道有无侵犯名誉权、“绿源”公司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一审对部分证据取证程序是否合法、法院一审判决的损失赔偿是否有法律依据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辩论,其中“链接”与“转载”依然是“关键词”。“绿源”代理人认为,“菲利普”提供的两份经公证的材料,并非出自“绿源”网站,即便是,也是从新浪网上链接而来,而且,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法院一审中对部分证据的调查取证程序在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财经时报社的代理人认为,《触摸电动自行车利益链》一文不属于新闻报道严重失实,不应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等。
“菲利普”代理人认为,去年10月18日,新浪网首先删除了《触摸电动自行车利益链》一文,但同年11月7日,却在“绿源”公司的网站上看到该文及相关评论,有关名誉侵权以及“绿源”不正当竞争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我们不打算接受调解,希望由法院判决。”“菲利普”代理人在庭审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此事件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记者金鹏)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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