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东明、省长魏宏的15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其中有南充网友留言质疑电动车上户收费过高的问题。对此,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回复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收取非机动车登记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交警支队在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收费的标准为:号牌工本费20元/辆,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共计30元。且上户费用政府予以补贴20元/辆,故电动自行车上户只须缴纳10元。另有90元费用为超标电动自行车须购买的道路交通事故强制保险。部分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请问王书记,成都电动车上户只要10元人民币,为什么南充电动车上户要130元,难道这是为了提高南充GDP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电动车上户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成都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只需要缴纳10元钱,而南充需要130元的问题不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收取非机动车登记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我支队在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收费的标准为:号牌工本费20元/辆,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共计30元。根据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状况,支队决定在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超标电动自行车须购买道路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价格为90元,上户费用共计120元。因成都市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没有强制要求购买保险,且上户费用政府予以补贴20元/辆,故电动自行车上户只须缴纳10元。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以后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您好,仪陇县金城镇新建2011年小区金城名都原规划小区有健身活动场所,现被建成一栋2O层住宅楼,导致该小区没有活动场所。金荣路北边也被违规建建成商铺,导致小区路窄拥堵。一个3400户的小区老人们跳广场舞只能到农商银行占道进行,且面积不足70平米,1号楼北边有500多平米又被映山红火锅弄成停车场,建议建成健身活动场所,望领导协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招聘考试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 关于小区新增住宅楼,无健身场所的问题 “金城名都”小区规划共有18栋楼,目前大部分楼已竣工,仅15号和19号尚未修建。经现场核实,该小区未新增20号住宅楼,但未修建羽毛球场等健身活动场所,仅部分楼之间建有凉亭等活动休闲场所,尚未达到规划条件要求。金城镇党委将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并责成遂宁金荣房地产有限公司针对健身活动场所未修建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在综合验收时针对健身活动场所进行复查验收。
(二)关于金荣路违规修建商铺的问题 根据“金城名都”小区已审批总平规划图,该小区规划道路(金荣路)北侧规划建设一幢纯商业建筑,目前遂宁金荣房地产有限公司已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未发现违规修建商铺行为。今后金城镇将加大对金荣路商铺日常管理力度,杜绝占到经营,保证道路畅通。
(三)关于停车场改建为健身场所的问题 “映山红”火锅停车场所在区域系贸易公司职工宿舍楼,由于该房屋陈旧,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金城镇拟将该房屋纳入旧城改造项目。目前该房屋已进行了整体拆除,由于该项目正在优化设计方案,尚未开工建设,未缓解金城镇交通压力,金城镇将该处空地作为临时停车场。待项目建设完工后,将在新建房屋负层建设专用停车场,缓解金城“停车难”的问题。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您好,我是阆中四福星黎家井村的,从镇上修了一条水泥路到村上,但是通往我们那的一条2公里路就没有修。公路钱大家都缴纳了,路却一直都没有修进去,修到中途就停工。我们这边有很多户百姓,都是修的楼房,平时运输这些根本就不方便。家里老人也上年纪了。前面都修好了就剩下2公里,并且大家都是出钱,希望通每户人家。但是钱缴纳了没有反应,看看阆中各个乡村到处都是水泥路,好多村的公路是家家通。,村里到处都是水泥路,甘家坝都通天然气,可是我们那里呢,一条九几年就修的一条土马路,弯弯曲曲,破破烂烂的。这么多年过去了,竟一点沒改变,请您百忙之中回复一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道路建设问题,现回复如下:
“十二五”期间国家未将社道建设纳入补助范围,社道建设属于老百姓全额筹资修建,黎家井村九社社道(涉及8、10社)硬化成水泥路大概所需资金50万元, 这几个社的老百姓从2013年6月份开始按每公里自筹15万元,又于2014年3月17日将自筹资金17万元打入乡财政专户,该款至今未挪作他用。
因下差资金缺口太大,所以不能提前施工建设。我乡党委政府已将该社道建设向相关部门作了专题汇报,正在积极想办法争取国家补助资金。 感谢您对家乡建设的关心与支持,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您好,请问仪陇县双庆乡金孑村6组村建道路是第一次立项吗?组上村民议论:国家补贴30万,外乡接路交十几万,事业老板捐款约10万,村民人均1200元是否过高,村长说如果不缴,停办一切手续。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长魏宏留言,反映道路建设问题,现回复如下:
双庆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责成乡纪委一行3人深入金子村走访群众,调查村社干部,并查阅村社相关账目,您所反映的修建村道路,村民人均集资1200元属实。金子村6组总计有168口人,于2012年修建村道路1.3公里,成功人士捐款11万元,剩于资金人均集资1200元。
目前,金子村6组村道路已建成3年多,由于部分村民公路集资款分文未缴,致使该段路仍下差近3万元资金缺口。由于金子村地理位置的原因,该村分两次立项修建村道公路,最近一次是2015年2月刚刚完工,目前还未验收。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领导: 你好! 刚才看了一下网友的留言。身为仪陇乡镇的事业单位可就悲哀了。乡镇两个中心,都是7到8人,除了农业中心有两个中级职称外,社事中心只有一个中级职称。现在各个中心的人员配置都是20多岁至50多岁的,我是1998年1月上班至今在社事中心工作,也有18年工龄了吧。现在的基本工资才620元+273元,可悲吧。我们还在等还在盼能多下中级职称的编哟。不然等岗位空缺才填补的话,有一大批人都享受不了中级职称待遇的呀。我们还能安心工作吗?我们也想把工作做好呀。我们也在盼今年能按工龄调资。望领导考察民情。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组织人事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乡镇农业中心和社事中心机构职责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07〕2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发〔2007〕129号)和《南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仪陇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南市编发〔2007〕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08年10月中共仪陇县委、仪陇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仪委〔2008〕72号)文件,明确规定了乡镇农业中心和社事中心的机构职责;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职责为: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乡镇公路管理;协助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等;未单设劳动保障所的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承担劳动保障服务的职能。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职责为:负责农林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农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
二、关于社事中心中级岗位结构比例的问题 根据乡镇两个中心的机构职责,县委编办在核定农业中心编制数时,较社事中心多2-4名。农业中心除工勤人员和1个管理人员(主任)外,其余均为专技人员,专技岗位主要由农业、林业、水利人员组成,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在单位有岗位空缺并符合聘任条件时,通过竞争上岗可聘任到相应岗位,在聘期内与工资待遇挂钩
(责任编辑:陈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