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互联网 再次强调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价值

来源:新华网      2015/5/26   浏览8047次   

 

 

在能源互联网的时点上,电改是一个非常大的催化因素,新能源汽车是最早实现售电侧放开的行业,预计今年将会有非常强的充电设施建设刺激措施出台。同时,充电桩作为能源互联网的入口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充电过程中电动车与充电后台需要数据交换来控制充电电流,因而获得电动车的数据;二是电动车充电缴费一般会采用手机等移动设备,APP绑定银行卡等。

同时,有充电桩的建设才会有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新能源汽车面临基础设施发展滞后的问题,基础设施的建设缺乏系统的规划,对电动汽车的认识不一致,充电设施的发展思路不清晰,协调的力度也有待加强,根据新能源汽车百人会上政府部门透露的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有关精神规定国家级别的充电设施的发展规划即将出台。

 

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批准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自2015年6月1日起,按充电电量收取充电服务费,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北京市92号汽 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自2020年1月1日起,充电服务收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

充电成本有所上升,但相对燃油车优势仍在:根据我们简单的测算,5月9日北京市92号汽油价格为6.46元/升,按照15%的最高上限收取充电服务费用为0.97元/度,这也意 味着充电总成本为1.84元/度(包含0.8745/度的电费和0.97元/度的服务费),以电动汽车百公里平均耗电量16度来计算,百公里电力成本约为29.5元。相比之下,传统燃油车成本按百公里平均8L的油耗测算,百公里燃油成本约为51.7元,电动汽车的动力成本仅为传统燃油车的57%,优势仍然十分明显。此外,对于私人用户来说,利用夜间低谷电进行慢充是主要充电手段,这也进一步削弱了充电服务费的成本影响。

 

充电服务费利好充电设施建设,促进产业链平衡发展:目前国内充电桩的建设速度仍然落后于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增速,充电难缺乏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此次北京市容许运营商收取充电服务费,明确了充电设施运营商的盈利来源,能够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投资充电基础设施领域,长期来看,使基础设施和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更加均衡,对于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我们坚定的认为充电运营公司比充电设施公司更有优势。

 

 

 

 


(责任编辑:陈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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