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踏板上双腿“护栏”,危险!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5/5/27   浏览15965次   

 

 

儿童节快到了,家长们有没有打算带孩子外出遛遛?但如何带低幼儿童安全到达目的地,已然成为一门技术活。记者采访中发现,低幼儿童出行保护措施存在一定的误区。


  
出行方式多样,但存在一定隐患

  
  记者近日在街头发现,如今带孩子出行的方式五花八门,但有些出行方式,却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在市区幼儿园门口,有一些胆量特别大的家长,习惯让孩子站在电动车的踏板上,在车流中快速穿行。更有一些家长在电动车的踏板上放置一张小板凳,孩子坐在小板凳上,自己的双腿则被定义为“护栏”。此外,街头还经常出现这样的一幕:一人骑电动车,后面带一个抱小孩的家长;或者两个大人中间夹着一个坐着或站着的幼儿……

  
  记者昨天在北府路上遇到一个骑电动车带孩子的家长。她告诉记者,学校离家不算太远,为了节省时间,让孩子站在电动车踏板上。刚开始这样做时,她还有些担心,“当时骑得很慢,现在知道孩子站在车上不会乱动,所以放心很多。”

  
  除了非机动车,机动车携带幼儿也存在安全隐患。比如私家车上没有安装儿童安全座椅,车内完全成了孩子的活动空间,他们不仅前后排爬来爬去,有时还好奇地触碰车内的各种按键,或者将小手、小脑袋伸出车外。市民吴先生就深有感触,他说,孩子不愿坐安全座椅,“反正启用了儿童锁,市区行车速度又不快,应该没事”。还有一些家长抱孩子打车时,专门挑副驾驶位置坐。

  
  25日,质检总局发布了“中国城市居民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现状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儿童在乘车出行时安全保护措施误区较为明显,60.6%的儿童在乘车时仅仅由大人看管,37.3%的儿童乘车时佩戴过成人安全带。

  
安全意识提高,家长应以身作则

  
  市公安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何志斌表示,带小孩出行,家长应该以身作则,起到安全示范作用,但在执法过程中甚至遇到过孩子让大人不要闯红灯的案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乘坐机动车,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交警提示,12周岁以下的儿童不宜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学龄前儿童最好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将儿童安全座椅固定在车后排,给孩子系好座椅上的安全带。同时,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行车在路上,孩子的安全取决于家长的安全意识,除了条例中明令禁止的,交警提示,还有以下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任何时候都不要把小孩单独放在车上,狭小的空间对孩子健康不利,如果乱碰车中零部件,很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危险,还有可能发生抢盗案件。

  
  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不要让小孩的任何部位伸出车窗外;也不要喂食果冻、糖果等小颗粒状食物;使用童锁功能,防止小孩误开车门发生不必要的意外。

  
  在行驶当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守法驾驶,安全行车。

  


(责任编辑:李昊泽)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