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即将对超标车和无目录车进行严格打击

来源: 电动车观察员      2015/6/9   浏览10872次   

[摘要]为了进一步加强落实上海市自行车行业自律公约,规范行业行为,协助政府做好维护监管工作,6月4日下午2点,协会在绿亮科创园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行业自律工作会议,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会长方加亮,秘书长郭建荣,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黄龙萍科长和陈伟科长,以及企业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郭秘书长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协会开展自律管理工作的情况,方会长对上海电动自行车的形势和任务、行业存在的问题作了发言,最后黄科长和陈科长表示支持行业自律管理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随着超标电动车临时牌照申领结束,电动自行车的上牌数量出现猛增的现象说明了生产和销售符合上牌目录的产品越来越多,行业遵纪守法的风气得到了根本扭转。

  

为了保护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对目前市场上还有个别企业、经营商店罔顾政府的法令法规,继续明目张胆公开销售非目录产品及超标电动车,严重搞乱市场次序,损害大多数守法者的利益,失信于行业自律规定的行为必须采取高压态势,迫使其退出上海市场。经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自律公约监督委员会”研究决定,通知如下:

  

1、自觉遵守《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是任何进入上海电动车市场的企业行为,承诺签约“上海市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公约”是企业法人负责任的行为,违背承诺理应受罚。

  

2、行业协会要加强“上海市自行车行业自律公约”的日常监督,对失信企业要公开曝光,暂停协会给与的一切服务。对屡次不改的违规企业将开除会员资格。

  

3、成立“上海市自行车行业自律公约”监督检查小组,不定期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对违规企业通报处理。

  

4、自2015年6月15日起,凡查处发现在销售非目录产品及超标电动车的企业,建议公安局车管所暂停其“产品目录”资格。

  

5、凡继续销售非目录产品及超标电动车的商店,将列入“销售商黑名单”,公开曝光,并通报工商局。在其商店销售产品的企业需停止供货,并撤出剩余产品。凡纵容和默认其销售,继续供货的企业一经查实,建议公安车管所暂停其“产品目录”。

  

6、倡导全行业“讲诚信、建规范、树形象、促和谐”,建立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机制。全行业应当行动起来,自觉遵守《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对继续销售超标车、非目录产品要采取“零容忍”态度, 自觉维护来之不易的市场环境,让上海电动自行车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责任编辑:陈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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