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能做的已经都做了,那为什么还会“养在深闺人未识”、甚至连文艺界内的人都不知道广州还有一个地方可以看木偶剧呢?说白了,就是不接地气,没把这个方言城市里的潜在客户放在眼里。
日前,《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正在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条例》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消息一出引发多方关注。
早在2007年的全面禁摩中,电动车就连带被当作隐患被列入禁行名单。今天仍在广州街头出没的电动车,已经不是普罗大众上班的工具,而是处于社会边缘的谋生者工具。这些群体大多在城中村、批发市场和地铁站口出没,违法成本低,肇事几率高,成为最活跃的麻烦制造者。今天政府重提禁电,目的就是要将这种异质交通工具斩草除根,遏制居高不下的“五类车”危害。
政府的用心可谓是站在“城市要变大变强”的高度做决策的,但是它之所以遭遇如此多的舆论反弹。主要是源于三种理念冲动。第一是官方意识中长期存在的“国际大都市”美学观。第二是“少数服从多数”的行政惯性。第三是“环境生态让位于经济效率”的潜意识。如果这些理念不加以清理和反省,再正确的决策都会成为日后的教训。
说到都市美学,官方往往以大为美,以工业化、规模化、统一化为美,因此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会认为城市繁华的前提就是 “大气美观”,而分散自由的交通模式是相当不好看的。看看马路上涌动的单车、摩托和电动车,怎么看都像是小县城。相比之下,北京和上海都禁摩了,广州再不禁,岂不是要落入二三线城市的队伍?广州正积极迈入汽车时代、地铁轻轨时代,这才是代表“先进”的交通模式。这些观念之下,很容易刺激决策者除掉影响“大都市杂质”的决心,让广州显得看起来高尚大气。
第二个惯性,就是当政府认定一个工程是有利于大多数公众的,往往就会全力推动。无论是征地,还是建地铁,建各种广场和地标,都会给出看起来科学的理由。宣传时间长了,就会形成 “华山一条路”偏狭思维。似乎只要有了好的航向,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由此,科学的决策代替了民主的论证。自始至终,“少数人”的话语权都是不入流的,最终也不会留在档案记录中。回想当年为了建地铁,许多老广州人服从大局举家搬迁,老城区的商业元气也大受影响。现在看来教训良多,可当初的决策和宣传却很美,因为反对和警告的意见都被过滤了。
第三种理念,就是政府经济效率第一的思维。官方一方面希望城市环境美好,于是投入大量财力治理污染。但在实际运营中,诸如电动车、自行车这些零排放的车辆,在广州却是没有什么地位的。广州几大主干道都不能行驶自行车,路都要让给“效率更高”的机动车。当国内许多大城市对电动车网开一面,广州却担忧电动车不服管的害处,不好管就干脆禁掉。难道开电动车出门会比小汽车更不环保吗?说到底还是嫌弃骑单车和电动车的人,认为他们对经济和财政的贡献实在太小了。
在广州模仿世界大城市的进程中,往往看到的是表面壮观,却往往忘了城市繁荣的内核是自由:自由的思想,自由的出行,自由的交易。社会活力是由民众自发形成的,效率也不是官方能够制定的。看看台北之所以称为国际大都市,并不因为它的高楼大厦,而在于政府竟能包容看似落后的摩托车大军,在整体上又能维护城市的良性运作。政府不会为了管理方便而随意决定要不要禁摩,要不要限制汽车消费。
电动车之“乱”是城市过快膨胀的结果,是草根为跟上城市节奏而寻求出路。如果电动车给政府添 “乱”,政府就该用更大耐心,更多资源管束之。按照“问题守恒定律”,用行政办法把电动车灭了,却并不考虑连锁反应,社会只会走向另一端失衡,引发更隐秘的冲突。若政府努力保障公民交通选择的自由,这样的政府才会保护私人权利不受政治决策之压迫,也更能赢得民众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陈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