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协调组会议召开 国标修订“新六条”四部委达成共识

来源:每日新报       2015/6/10   浏览45823次   

[摘要]日前,《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协调组会议召开。四部委对修订条款中重量、速度、电压、功率、骑行功能、全电动等六条主要项目条款作出新要求,并表示将尽快推进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修订。业内人士指出,电动车新国标发布在即,电动车生产企业也需在产品设计、模具开发、市场布局等多方面进行全新调整应对。

 

 

1电动自行车国标修订意见重要指标

  

2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3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V

  

4最高车速不大于25km/h

  

5电动机标称功率不大于400W

  

6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含电池)

  

可取消电助动要求,电助动指只有通过人力踩踏脚蹬驱动电动自行车时电机才助力的模式

  

日前,《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协调组会议召开。四部委对修订条款中重量、速度、电压、功率、骑行功能、全电动等六条主要项目条款作出新要求,并表示将尽快推进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修订。业内人士指出,电动车新国标发布在即,电动车生产企业也需在产品设计、模具开发、市场布局等多方面进行全新调整应对。

  

“电动自行车标准修订充分反映了行业的诉求。国家相关部门经过认真研究,提出标准修订主要技术指标要遵循的六项原则,且在给国务院的报告中都明确地提出。”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马中超表示,行业协会要争取参与关注轻便电动摩托车标准的修订情况,争取电动自行车与轻便电动摩托车标准的衔接留有空间,为电动自行车行业争取最大利益。

  

据悉,为加速新国标的出台和落实,业内人士指出,相关部门将抓紧标准技术条件的修订,促进电动轻便摩托车标准出台;与此同时,将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加强销售环节的市场监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加强综合治理;此外,还将推进物联网技术在电动自行车产品中的应用,推进行业平稳过渡,加强技术改造。

 

 

 


(责任编辑:陈露)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