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4日眉山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李文彬对当前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一阶段全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自6月1日起,凡是未纳入电动自行车管理目录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质监、经信部门要严查违规生产的生产企业,对违规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的日常监督,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规定,对无证经营和销售不符合规定产品的进行严厉查处。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调整勤务安排,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购买保险的要督促购买保险,对无牌无证车辆要做好车辆和驾驶人信息登记,督促其限期登记上牌,对不符合规定标准、未办理登记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拼改装车违法上道路行驶的,一经发现一律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陈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