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内燃油助力车能否上机动车道?

来源:安徽商报      2007/4/27   浏览6038次   

《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5月1日施行,社会各界在高度关注的同时,也提出了四个疑问,期待有关部门给予解答。

疑问1临时“身份证”何时办怎么办?

从5月1日起,燃油助力车和电动摩托车上路必须要办临时“身份证”,但临时“身份证”究竟何时办,怎么办,规定却含糊不清。此前曾有消息称,燃油助力车和电动摩托车的临时通行标志应该是在5月1日后办,对此不少市民表示,目前合肥市燃油助力车和电动摩托车总量超过6万辆,这么多的车集中在短时间内办理,显然会给他们的出行带来许多不便。但截至目前我省有关临时通行标志办理的具体办法,尚没有出台,对此不少车主都愁眉不展。

疑问2车主不办“身份证”如何监督?

新规定为限制超标燃油助力车总量,明确5月1日后购买的燃油助力车,将不予办理临时通行标志。对该规定,不少市民也提出了疑问,买车毕竟属于个人行为,全省这么大,如何做到让新买的燃油助力车不能上路?

禁止燃油助力车上路市民大多拍手称赞,但市民认为燃油助力车毕竟数量较大,实现“控制现有的数量”目标,必须要出台相关的监督管理措施,但对此新规却没有涉及,势必会给不法者留下可钻的空子,该问题如何解决?

疑问3燃助车走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

从5月1日开始,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燃油助力车,上路时是走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对此有市民在仔细研究了新规后,感到困惑,因为其中并没有对此作出规定。

超标准燃油助力车和电动摩托车,多数指标已经达到了机动车的标准,而实际上由于其不符合国标,在大多数地方都不能上机动车道。而在新规出台前,在我省燃油助力车走机动车道已经司空见惯,新规施行后,这类车如何走道目前已经成关注焦点。

疑问4新规实施后如何堵住销售源头?

禁止燃油助力车上路,如何从源头堵住销售是另一个问题。市民黄先生认为,超标电动车不符合国家规定,工商、质监、经贸等部门就应禁止其生产、销售,堵住源头。而此前有市民在向省政府提议时曾建议,既然禁止超标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上路,相关企业就不应该生产销售,因此除了规定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不准上路外,对生产、销售方面也应该出台相应的规定,禁止产销。 (陈酿、冯兰友)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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