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状告中自协称遭到协会不公正的待遇

来源:新京报      2007/4/28   浏览3960次   

中国自行车协会一会员单位认为参展待遇不如非会员,告状索要展位

中国自行车协会的一家会员单位将协会告上法庭,控告遭到协会“不公正待遇”。这家名为大行车业的会员控诉说,以会员身份提前半年申请获得2007年中国国际自行车展展位未能如愿,而协会对待非会员单位却“礼遇有加”,认为“会员的优先权被剥夺”,要求法院确认它享有参展的优先权。

昨日,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自行车协会表示,会员只享有参展的价格优惠权,而不是参展的优先权。

原告认为应优先获得展位

让大行车业“大动肝火”的展览是即将于5月4日登陆上海的第17届中国国际自行车展,该展览由中国自行车协会主办和上海协升展览有限公司承办。

按照大行车业代理人的说法,他们在去年9月11日向中国自行车协会递交了参展回执,预订一个160平方米的展位,并为此做好了充足准备。但递交申请一个月后,始终未得到主办方的答复。打电话询问却得知,不仅预订的展位没有,其他展位也预订不上。

代理人说,大行车业早在2001年就加入了自行车协会,根据协会章程,会员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权利。“我们有理由相信,协会应该优先安排我们的展位。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会员的待遇还远不如非会员,比我们申请晚的非会员单位却拿到了展位。”大行车业不服,要求法院确认自己享有参展的优先权,并获得展位。

被告称会员不应凌驾他人之上

对于大行车业的起诉,自行车协会称,“我们是主办方,不是承办方,不负责展位的安排,不应告协会。”

至于“会员优先权”的问题,自行车协会代理人解释,会员的待遇只表现在享有参展的价格优惠权,而不是参展的优先权,大行车业主张的“会员优先权”并没有根据。“会员不应享有凌驾他人之上的权利。”代理人强调。

一同被列为被告的上海协升展览公司代理人进一步解释,根据协会章程,会员优先享有的服务包括获得技术、信息资料的权利,而不是提前获得展位的权利。代理人明确告诉大行车业,“预订的展位早在申请10天前就被捷安特预订了”。

法院昨日未宣判此案。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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