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营行为,优化宿迁市区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心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依据《宿迁市市区三轮车管理暂行办法》(宿政规发〔2009〕2号)第十四条规定,经宿迁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5年8月1日起调整市区载人载客三轮车禁行路段。现将调整后的禁行路段和时间通告如下:
禁行路段:宿迁市区范围内东至环城东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环城西路、北至环城北路(含上述路段)闭合区域内所有路段。
禁行时间:每日7时至21时。对违反上述禁行路段和时间驶入的载人载客三轮车,由市、区两级公安、城管、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和《宿迁市市区三轮车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宿迁市市区三轮车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责任编辑:陈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