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月30日,记者从南宁市交警支队了解到,首府交警决定从8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创建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示范道路工作。
7月30日,记者从南宁市交警支队了解到,首府交警决定从8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创建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示范道路工作。
此次创建的10条示范道路是:北湖南路(明秀路口至唐山路口)、茶花园路、彩虹南路、民族大道(南环立交桥至江北大道)、南建路、五象大道(金象路口至龙堤路口)、滨湖路、科园大道(大学路口至科园立交桥底)、青秀路、友谊路(白沙大道至那洪大道)。
交警部门将根据上述道路的实际情况,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调整和增设,落实让行、减速等标志、标牌及行驶导向标线的改造和完善工作,解决示范道路的交通冲突点,消除安全隐患;每条示范道路将设置至少一个临时电动自行车违法学习点;充分利用电子显示诱导屏,不间歇地向广大市民发布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提示信息,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来源:广西日报
(责任编辑:许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