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日前联合市质监局对电动自行车展开全市性大检查,结果发现一些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还公然叫卖违规“电摩”。执法人员责令商家立即停止销售,下一步还将对一些电动自行车展开突击抽样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将全部予以没收。
针对厦门市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和交通管理出现新问题的实际情况,相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制定了“依法管理、限制使用、有效监督”的原则,此前还作出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湖滨南路、文园路、思明北路等几条主要城市交通干道通行(或骑行),在禁行路段已经标示出了明显禁行的标志。
检查期间,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和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电动自行车销售最为集中的湖滨南路挨家挨户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对商家所销售的每一款电动自行车都进行认真检查,包括生产许可证号、委托生产合同等。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商家除了卖电动自行车外,还公然销售“电摩”。据质监人员介绍,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摩”,并没有被列入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机动车项目中,而生产厂家所依据的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标准,却又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因此,目前销售的“电摩”完全是一种不合格的产品,应当禁止销售。虽然商家还一再辩解,称正在跟厂家办理退货手续,但是,“电摩”上的标价牌却足以说明销售的事实。
执法人员责令销售商家立即停止销售“电摩”,他们还将再次对电动自行车包括“电摩”进行突击抽样检查,一旦抽样结果不合格,执法人员将没收全部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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