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人大代表对电动车管理开“良方”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5/8/19   浏览8928次   

[摘要]8月18日上午,宜宾市人大城环资代表小组关于全市电动车管理工作调研会议在交警支队二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城环资代表小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工商局、市城乡道路运输管理局、市残联相关单位出席会议。

 

8月18日上午,宜宾市人大城环资代表小组关于全市电动车管理工作调研会议在交警支队二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城环资代表小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工商局、市城乡道路运输管理局、市残联相关单位出席会议。

 

调研组一行首先实地调研了蜀南大道电动车运行情况。座谈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雷克华就目前宜宾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情况、管理措施、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作了汇报发言。截止8月中旬,全市注册登记电动车143302辆,是全省上十万数的四个城市之一。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大力开展摸底调查,对全市辖区内的电动车销售企业开展了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强力推进整治工作,为保证2015年9月1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交警支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非机动车上牌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宜宾市电动自行车上牌方案。合理引导购买保险,险种按每车每年90元,累计赔偿可达10万元,每次事故赔金额是5万元,以此降低电动自行车主在发生事故时的经济赔偿,减轻后顾之忧,减少事故矛盾激发的可能性,更好保障电动自行车车主的合法权益。

 

目前来看,电动自行车一是交通违法现象突出。由于电动车是非机动车,所以驾驶员不用办理任何正常手续购买电动车。大多数电动车驾驶人员无视交通安全,横冲直撞,随意穿行,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现象突出。二是交通事故频发。由于电动车安全系数差,操作灵活,且价格低,制动距离大灯缺点,加之大多数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控制能力普遍较低,据统计2013年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占事故总算的9.2%,2014年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0.68%,2015年1月至今,全市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1.3%,同比分别上升21.4%,19.3%,18.6%。三是事故理赔难度大,极易引发信访投诉。由于电动自行车无牌照、无行驶证,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逃逸屡有发生案件侦破难度加大。发生交通事故,由于电动车没有购买保险,受害人难以得到赔偿,因此上访现象明显,影响社会稳定。四是安全隐患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同没有经过交通法规和交通驾驶技术的培训,对交通知识知之甚少,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五是违法成本低,处罚执行难。由于电动自行车管理属于非机动车管理,法律法规处罚力度不大,有的是不了了之,从而也挫伤了交通管理的积极性。由于交通管理的法规制度相对滞后,对于电动车的发展而言,交通管理者是有苦难言。

 

雷克华表示,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上,要形成社会合力制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完善各级各类法律法规制度,大力推进电动车管理纳入规范管理,电动车朝着法制轨道前进。落实职责权限,解决遗留问题,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两轮、三轮车发展源头。

 

随后市城乡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工商局、市残联等分别就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检查、宜宾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基本情况、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以及残疾人机动车管理建议等方面情况做了汇报发言。

 

最后,宜宾市四届人大城环资代表小组代表陶学周、陈厚生,特邀人员周小林、赵安清分别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市四届人大城环资代表小组组长郑学忠做了总结性发言,并表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尽快形成调研报告呈交市政府。

来源:宜宾日报


(责任编辑:许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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