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 企业至少需要满足14项条件

来源:中电动车网   桂良   2015/9/7   浏览59690次   

[摘要]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此次《规范》在企业规模及工艺技术层面向企业下达“紧箍咒”,根据要求,企业至少需要满足14项要求。

 

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此次《规范》在企业规模及工艺技术层面向企业下达“紧箍咒”,根据要求,企业至少需要满足14项要求。

 

就企业规模要求而言,锂离子电池企业必须满足的条件至少有6条。这6条分别是:电池年产能不低于1亿瓦时;正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负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隔膜年产能不低于2000万平方米;电解液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电解质产能不低于500吨;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50%。

 

另一方面,在生产工艺、装备及相关配套设施上作出的要求则更为严格。《规范》就此明确提出8大项要求,分别为:

 

1.应具有电池正负极材料铁、锌、铜等金属有害杂质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不低于1ppm。

 

2.应具有涂敷厚度和长度检测手段,涂敷厚度的测量精度为2μm,涂敷长度的测量精度不低于1mm。

 

3.应具有电池电极剪切后产生的毛刺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1μm。

 

4.应具有电池电极烘干后的含水量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10ppm。

 

5.应具有电池电极卷绕/叠片后的对齐度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0.1mm。

 

6.应具有电池装配后的内部短路在线检测能力(如采用HI-POT 测试)。

 

7.对于多芯电池组的组成电池,应具有开路电压和内阻在线检测能力,检测精度分别为1mV和1mΩ。

 

8.应具有保护板功能在线检测。

 

除此之外,企业还必须满足一些基础条件。即企业必须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锂离子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

 

此次《规范》出台将给锂电池行业带来一次较大的行业洗牌,有媒体评论指出,业内龙头企业将借此受惠,并将进一步规范锂电池生产标准。据中国证券网报道,东北证券(000686,股吧)分析师表示,新能源汽车的放量拉动动力锂电池需求快速增长,预计2015年动力锂电池的需求超1300万kwh,增速超100%。


(责任编辑:洪君)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