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广告法”涉嫌违反广告法

来源:中电动车网   李昊泽   2015/9/28   浏览10770次   

[摘要]据了解,一位江西电动车经销商因墙上的宣传板和说明书涉及宣传违反广告法,被处2万元罚款。

 

近日,工商总局公布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典型案例侯耀华、李金斗、郑多燕涉嫌违法。除了明星代言产品被涉嫌违反广告法,据了解,一位江西电动车经销商因墙上的宣传板和说明书涉及宣传违反广告法,被处2万元罚款。

正文

9月份,新广告法的实施在擅长想创意和写文案的广告人里炸开了锅。在新广告法实施之前,旧的广告法是1995年的版本,20多年过去了,广告经营额从20多亿增长到5600多亿,广告形势一直在变,而法律却没有改变,所以新广告法实施有其必然性的一面。

与国外的广告业相比,中国的广告业还是一个成长中的小鲜肉,新广告法增加的20多条内容,也被网友称之为“史上最严广告法”。新广告法明文规定不允许使用“国家级”、“最高级”等宣传词语。

提及到此,不得不佩服汉语的博大精深,一个“等”字可以给你无限的遐想空间,和此词具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就是首付**万元起的“起”字。在新广告法出台之时,有商家打广告说:“产品好到违反广告法”,此举也被上海市工商局认为涉嫌违反广告法。如果这样的话,那么被网友称之为“史上最严广告法”的称谓同样也涉嫌违反广告法。

高手还是在民间,网上有网友整理出了一份绕口令,即“为了不违反广告法,使用好到违反广告法的广告,是违反广告法的。”同样,网上有不可靠消息传出,永久牌自行车与第一财经已经为了新广告法哭晕在厕所。

新广告法明文规定明星代言产品必须用过该产品,若是依照此规定,汪涵必须顿顿老坛酸菜、林志颖起床得穿纸尿裤、王力宏出门骑绿源电动车、周杰伦出门骑爱玛、张国立出门标配宗申三轮车……

结语

广告是为了某种特定的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体,公开而广泛地向公众传递信息的宣传手段。广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广告仅指经济广告,又称商业广告,主要目的是扩大经济益。作为企业或者是资本家,我们应时常想一想现代广告教皇大卫·奥格威曾说过的话:“我们做广告是为了销售产品,否则就不是做广告。消费者不是低能儿,她是你的妻子,别侮辱她的智商。”

 

 


(责任编辑:李昊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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