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整治新增"不准非法营运"升级为"九不准"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5/11/19   浏览11478次   

[摘要]目前,海口已制定出台《道路交通秩序联合执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改变了过去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

 

1、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2. 不准逆向行驶

3. 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4. 不准闯红灯

5. 不准搭载人数超过一人

6. 不准接打电话

7. 不准超限载物

8. 不准安装或手持遮阳伞

9. 不准非法营运

 

海口多部门将联合整治9大交通乱象,电动自行车载客营运也将成为整治对象

 

海口的电动自行车大军们可要注意了!昨日下午,海口市政府在召开的道路交通秩序联合执法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公布,目前,海口已制定出台《道路交通秩序联合执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改变了过去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由各区牵头建立交通、交警、城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重点对9大道路交通乱象进行整治。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方案》还在先前出台的电动自行车“八不准”基础上,新增了“不准非法营运”的管理规定。

 

据了解,按照《方案》的安排部署,联合执法将以四个行政区及桂林洋开发区为单位,重点整治以下九个方面:1.电动车交通乱象“九不准”;2.“三车”违法查处;3.城区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违法查处;4.城区各种车辆飘洒污染道路违法查处;5.“黑车”非法营运违法查处;6.交通枢纽站(码头)秩序整治;7.销售超标电动车,非法改(拼)装“三车”、电动车自行车违法查处;8.农用拖拉机违法入市查处;9.南渡江流域和东寨港自然保护区“三无”船只的清理。

 

同时,海口还将增加4个道路交通卡口联合检查站,并同交通枢纽检查站相结合,统一规划管理。联合执法行动中查处不同违法行为需要出具法律文书时,由交警、交通、城管、质监、工商、农机等部门依据职能出具本单位执法法律文书。遇到暴力执法等情况时,将由各公安分局负责协调处理。

 

此外,《方案》在先前出台的电动自行车“八不准”基础上,新增了“不准非法营运”的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载客营运也将成为联合执法的整治对象。

 

来源:海南特区报

 


(责任编辑:许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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