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电动自行车将成福建交警工作重点 逆行也将受罚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5/11/25   浏览8701次   

[摘要]“必须全面实现电动自行车上路合标准、有牌照、按道通行、不超员。”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傅仰余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对于此次为期三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

 

“必须全面实现电动自行车上路合标准、有牌照、按道通行、不超员。”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傅仰余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对于此次为期三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

 

福建电动自行车合法上牌率不足两成,整治纳入交警部门视线

 

傅仰余向记者透露,目前福建省内电动自行车已超过1000万辆,但只有不足200万辆按照规定上牌,其余的都是“黑户”。

 

“大量的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情况是比较严重的。”傅仰余坦言,多年来电动自行车一直没能很好地纳入交警部门的管理视线,但目前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城市的交通秩序,“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时候了。”

 

傅仰余表示,为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过去交警部门会把更多注意力集中在对机动车的管理上。“今年机动车重特大事故发生明显减少,全省交警部门有机会把视线转向造成事故数越来越多的电动自行车。”在傅仰余看来,目前福建省交警部门全面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乱象的时机已经成熟。

 

电动自行车将成为福建交警部门常态化管理车型

 

“今年电动自行车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有81人,受重伤的有200多人,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是造成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傅仰余表示,当前在全省不少城市,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现象已经严重破坏了路面交通规则,同时也影响了群众的生命安全。“所以和以前整治电动车不太一样,这次电动自行车逆行、在人行道上行驶都要被我们交警查处。”傅仰余强调。

 

“《道交法》以及《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已经明确了对这些电动自行车违规现象的处罚办法,我们将严格据此执行。”傅仰余表示,福建省交警部门将把电动车整治纳入常态化管理,“电动自行车这种车型也将成为福建交警部门常态化管理车型。”

 

电动自行车依法依规上路是对骑行者生命、财产最好的安全保障

 

“如果电动自行车没有牌证上路,也就没有具备道路通行权,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合法权益是得不到任何保障的。”傅仰余表示,在很多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案例中,没有通行权的车辆所能依赖的赔偿法律依据往往是很薄弱的。此外,电动自行车如果闯红灯,或者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发生碰撞事故,那么依照道路交通法规,电动自行车主也将承担全责。

 

“像现在电动自行车一般没有像机动车一样有保险,车主的支付能力也是有限的,一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责,就有可能导致骑车人倾家荡产。”傅仰余提醒说。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许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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