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新规:盗窃自行车价值八百元立案

来源:人民网河南视窗      2007/5/18   浏览4213次   

盗窃一辆自行车是否构成犯罪?盗窃多辆呢?盗窃一次自行车是否构成犯罪?盗窃多次呢?在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中,上述情况是困扰基层民警把握执法尺度宽严的难题,这些难题近日在河南省有了明确“答案”。

5月14日,河南省公安厅出台《河南省公安厅关于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通知》,规定被盗自行车价值800元以上或一年内入室盗窃自行车3次以上的,以盗窃罪立案查处。这位负责人说,800元的定罪标准并非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根据河南省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以盗窃罪定罪”确定的。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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