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启动新能源车骗补调查 违规企业或取消生产资质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6/1/21   浏览64135次   

[摘要]日前,有媒体报道称,部分电动车厂和租赁运营公司,以循环使用电池组装配整车方式,以少充多,骗取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大量补贴。

 

国家及地方动用大量“真金白银”鼓励和推广新能源汽车,正成为一些人垂涎的蛋糕。日前,有媒体报道称,部分电动车厂和租赁运营公司,以循环使用电池组装配整车方式,以少充多,骗取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大量补贴。对此,一位从事动力电池专家王敏(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现象的确存在,靠不正当手法获得补贴的企业多为小型企业或改装厂。”

 

“这些行为,大多是在电池上做文章,比如一组电池组配备在多个车上,以骗取政府补贴。”一家电池制造企业的负责人李林(化名)向记者透露,“换电模式的电动车,更容易实现此类操作。”

 

根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新能源汽车企业在研发和销售环节都能获得补贴。而只要车辆达到相关技术标准,除中央财政补贴外,还能享受地方补贴。高额补贴不仅令一些原本没有新能源技术储备的汽车生产企业争先恐后投入“电动化”,还在销售环节进行算计。另据记者了解,目前工信部等部门已经启动调查,针对骗取新能源汽车补贴的企业或将面临吊销生产资质的严厉处罚。

 

“骗补”多从电池上做文章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出现井喷式增长,累计销量已经达到33万辆,同比增长34%,而此时电动车“骗补”的问题也浮出水面。

 

王敏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称,一些车企骗取新能源补贴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整车企业全资或参股汽车租赁公司,通过“自产自销”的方式,拿到国家和地方对电动车的补贴;另一种方式,则是由一家汽车租赁运营公司主导,一边采购整车企业,一边与电池企业合作,通过“多采购整车,少采购电池”的方式,从中获取补贴。

 

王敏表示:“虽然目前大多数的国有大型企业在电动车生产、补贴申请方面都较为规范,但是一些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的确存在违规操作、骗取补贴的现象,这几乎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租赁公司购买的车辆并没有投入运营,但是这些车辆在上牌之后,补贴已经到手。”王敏表示,“在两类细分行业,一类是用于共享、租赁的乘用车,一类是用于城市物流的运营类车辆,都有骗补的情况发生。”

 

“另一种‘骗补’的操作模式,则是通过第三方运营公司来暗箱操作。”王敏补充道。有些车辆运营公司,一手牵着产销规模甚小的电动车生产企业,一手与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合作,通过将两类公司的产品捏合在一起组成电动车,获得政府补贴,很多车辆“空有牌照”,并没有真正上路运营。

 

而在这些暗箱操作的环节中,车辆的电池成为“骗补”的关键载体。从事电动车生产的李林告诉记者:“在电动车上,电池序列号与车架号不存在一对一的关联性,因此一组电池可以放在多个车上使用,以获得多次补贴。”

 

据他个人推算,“车身与电池的比例达到10:6,整车企业就可以保本。”这也意味着每10辆电动车采购约合6辆车的电池组后,这样销售就可以保本不赔,而剩下4组电池的价钱,可以成为“空手套白狼”后的获利。

 

“现在行业内,还有一种流行的‘玩法’,是为了保证车辆的电池续航里程等参数达标,上报财政部门申请补贴的车型多要注明安装多个电池箱,但是实际购买的车辆电池箱则大打折扣,连三分之一都不到。”李林表示。

 

根据2015年1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800元。

 

“从技术层面讲,由于电池需要多次拆卸,相对于插电充电模式的电动车,换电车型更便于操作,因此更多用来‘骗补’的车辆都是换电式车型,而此类车辆大多为运营车辆,比如通勤车、物流车等。”李林解释道。

 

应避免重蹈“家电下乡”覆辙

 

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现象,曾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2009~2012年,随着“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和“节能产品惠民”等刺激消费政策的推出,在家电甚至汽车行业中,利用虚假客户信息、多报销量,骗取财政补贴的现象屡见不鲜,不仅造成了市场虚假繁荣的假象,而且也令一些厂家盲目扩产,一度造成行业混乱的局面。

 

“如果‘骗补’现象出现在运营车辆中,这将对我国新能源产业未来的健康发展带来消极影响。”汽车行业协会的一位负责人认为。

 

眼下,新能源车行业正因巨额补贴出现销量虚高的苗头。国家信息中心主任徐长明表示:“在新能源车的上牌量和销量之间存在不小的差距。”这一差距则被媒体解读为一部分为已经销售还没有上牌的车辆,还有一部分则去向不明。

 

“正是因此,2015年下半年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对电动车‘骗补’的事情进行暗访,违规企业名单和处罚措施很可能将发布。”王敏透露,“根据我掌握的信息,骗补企业轻则需要退还补贴,重则可能面临被吊销生产资质的可能。”

 

2015年11月25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布文件称,《关于报送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监督专项检查工作负责人的通知》,并表示根据工信部装备司的安排,拟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对此,一位大型电动车生产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一致性检查主要是针对上述通知涉及的产品相关信息与实际生产产品信息的一致性。这次检查的目的之一,也是调查部分电动车生产企业通过不正规的手段生产或组装电动车,以获取补贴的情况。”

 

而上述汽车行业协会负责人则表示:“相关部门需要重新考虑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方式,以及监管机制,避免漏洞对新能源汽车这种刚刚萌生的新事物带来不利影响。”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网


(责任编辑:许江琴)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