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两会代表依照国标提案取缔超标电动车,究竟有没有道理?

来源:中电动车网   台长   2016/1/26   浏览18475次   


如果笔者说电动车是国民车,可能有好多人不屑并且咋呼,“怎么可能,我们的国民车怎会是不能遮风挡雨的二轮车?!”


可怎么就不可能呢!一是我国电动车保有量大,覆盖人群范围广,有多大?专注电动车行业研究的资深学者、绿源集团董事长倪捷曾经曾做过统计,目前中国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超过两亿辆,仅在2014年我国电动车销量已达到3000万辆左右。二是出行率高,全国各地上到省会城市,下到偏僻山区,每天都有上亿辆各种各样品牌电动车在路上,从使用情况看,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中低收入群体不可或缺的一种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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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电动车的迎亲队伍


就电动车覆盖范围和普及率,称之为人民出行代步的“国民车”丝毫不为过。


仅因为超标就该取缔和严刑打击?


可就是这样便民的交通工具,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地方两会上提案建议取缔或者严禁生产超标电动车。他们与电动车究竟有什么仇,为什么值得这么多“代表”年复一年花时间花精力在两会上提案?


我们必须为这些代表送去掌声。不管是人大代表也好,政协委员也好他们都在合法地行使自己的权利,相比坊间暗讽部分只会“拍掌”“举手”的“代表”,这些代表们是确确实实做了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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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普通百姓出行的电动车


但梳理近两年的代表提案不难发现,我们发现绝大部分是这样的:比如前几日南京市人大代表孙达华向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的议案组提到建议,严禁企业生产超标电动自行车。南昌人大代表费从鑫建议,对销售超标等不合格电瓶车产品的电动车商户,责令其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对非法经营额达到50万元,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经营额超过5万元,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这两条提案得到执行,那我们的电动车企业生产的都不是合格的产品,而且还得负刑事责任。禁止商家生产、打击经销商销售,代表们的建议对电动车可谓痛下“杀手”!


被忽略的民意


痛定思痛,可我们想过代表们的建议究竟代表了谁?代表了电动车企业?那些是“万恶的资本家”不值得;代表了经销商?他们“人少言轻”无法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代表我们广大普通老百姓?可他们没看到我们每天都骑着电动车上下班啊!代表们考虑的可能是中国各地汽车司机们的意见,但是购买电动车的人群是中低消费者,调查显示,电动车约70%的消费者月收入1500元至2500元之间,收入在4500元以下的占全部消费者的85%以上——这是个在公共领域没有话语权的人,提案忽略了这些沉默的大多数意见。但是,一个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关于电动车提案必须考虑到企业、经销商、消费者三者之间的利益才是及格的。


深受中低消费者所吸引的电动车


代表们依照上世纪90年代颁布的电动车国标而上交的“提案”,认为目前销售的都是超标电动车应该取缔,看似是依法且无比光荣正确。可闭上眼睛想一想,实在太可怕了:2亿辆电动车,绝大多数属于非法——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重量少于40公斤,时速小于20公里,否则属于机动车,车主必须考驾照、上拍照、买保险。代表们难道不“细思极恐”:有哪个国家每天有上亿辆非法交通工具在路面上行驶?


懒政只会禁止


熟悉电动车“爆发”史的人都知道,当年因为全国各地“禁摩”,导致现在出现亿万辆所谓“非法”电动车上路,但这就一定会造成交通拥堵,治理不便?各地书记、市长、县长或许可以放眼考察下宝岛台湾的情况。


据IMF2011年调查,台湾摩托车保有量目前已超过1500万辆,平均1.6人就拥有一辆摩托车。与大陆每6人才拥有一辆电动车相比,台湾如此庞大的保有量会不会造成交通部混乱?不,摩托车占地小,通行便利,台北市政府为减轻汽车队道路交通的压力,鼓励市民使用摩托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为防止摩托出现交通事故致死率高的问题,台北市为摩托车划分了专属车道。为防止车辆左转可能存在的风险,道路上特别为摩托车设置了两段式的左转标志,并在红绿灯路口汽车专用道的前面,画出了摩托车专用等待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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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火爆的摩托车市场


大陆因禁摩禁出了2亿辆电动车,现在又想禁掉这2亿辆电动车吗?


一味地在已产已售的电动车上作“提案”,实属不该。现在电动车在路上行驶出现最大的问题是什么?代表们更应该监督执法部门勿再懒政一刀切禁行和限行。在这之外我们的代表们更应该做的事情是为这2亿辆电动车“正名”——提案建议电动车新国标出台,提案建议电动车新国标出台,提案建议电动车新国标出台……这么重要的事情我想向代表们呼喊三十遍! 


新国标必须重视并得到解决


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一直沿用上世纪90年代颁布的国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限制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W等。正是由于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缺乏科学和现实依据,我国各地政府相继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超标电动自行车限期禁销售、禁上牌,甚至禁生产,致使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陷入尴尬被动局面。


“这些核心技术指标已不能满足广大城乡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制动、阻燃、防火、绝缘等安全性能技术指标,都远远滞后于市场和管理的要求。与发达国家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相比,车速指标明显落后,车重指标极不合理,不利于国际市场开拓。”曾连续两年在人大会议上提案,建议出台新国标的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曾在媒体上公开表示。如果按此标准执法,目前我国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95%以上“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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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潜力巨大的电动车市场


加快出台电动自行车国家新标准,不仅有利于规范行业,加快行业洗牌,助推转型升级,也对电动自行车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提出更高要求,促进新技术产品的投入和开发运用,推动企业转型发展。目前在大部分中小城市,电动自行车仍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一旦新国标出台,严格电动自行车管理便有标准可参照,部分城市限制电动自行车条例也会被取消,电动自行车市场需求将大幅提高,电动自行车将迎来一个巨大的发展期。


民声需要倾听,民生不能禁止。全国各地的代表大会正在进行或将要进行,为电动车新国标的出台尽一份心和力,守候我们的出行,让我们一起向代表们建言献策。



(责任编辑:林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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