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禁摩限电是全国大城市普遍实施的政策,不管是支持电动车,还是反对电动车,每个城市都不乏感同深受的群体。
深圳对电动自行车(简称电动车)的集中清理引发激烈的社会讨论,一方面是因为深圳“禁摩限电”的成果太“卓越”,短短几天内全市查扣了电动车近1.8万辆,声势不小;另一方面禁摩限电是全国大城市普遍实施的政策,不管是支持电动车,还是反对电动车,每个城市都不乏感同深受的群体。
各城市广泛使用的电动车是有外部性的。合规的电动车定位为非机动车,1999年制定的标准要求时速低于20公里/小时、车身质量40公斤以内。但在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中,居民对时速和车身载重的需求使得广泛使用的电动车的标准超标:时速超过20公里/小时、车重超过40公斤,这原本应该纳入机动车管理。
尽管市场的需求发生了变化,但电动车的国家标准17年保持不变,超标生产或改装后的电动车处于非法状态,没办法上牌、登记,继而无法购买保险,发生交通事故时无法保障第三人的利益,再加上超标的电动车发生事故的危害要高于非机动车,这些都是电动车带来的外部性。
电动车是没办法禁绝的,因为电动车已经成为市民的重要交通工具,如深圳有4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北京电动自行车规模和深圳相近,而广州仅在2011-2015年查扣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就有160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近70万辆。从需求上看,电动车是低端短途交通和末端货运分发的必需品,从使用成本、停车和通行便利与灵活性等方面来看,公共交通和小汽车没法覆盖他们的需求。
电动车的问题并不在电动车上,而是出在骑电动车的人身上,电动车治理的施力点应该是让车主遵守交通规则,安排保险保障事故相关方的利益等。那为什么政府要“禁摩限电”?中国的政府机构向来能力超群,北京办奥运会、上海办世博会、深圳办大运会都可以办的井井有条,令世界瞩目,为什么解决不了电动车的治理呢?事实上,“打得赢大仗,搞不定日常管理”确实是中国城市治理的常态。
“能打赢大仗”是不计成本的投入,在大型会议、集中整治中,政府的保障工作都是不考虑成本的,以办好为上,人力、物力与财力的投入花多少都无所谓,并非市场化的行为。单论深圳集中整治电动车,除了高负荷的警力投入、不菲的绩效奖励,还要忍受公众的批评责难,靠高投入、高成本才能保证集中整治的效果。
但日常管理没办法不计成本的高投入,且不谈执勤人员的反弹,被执法对象也没办法忍受自己的正常生活受到持续的干扰,抵制意愿会随着时间日益增强,这就是路边摊贩屡禁不止的原因。对政府来说,城市治理只有两条路:提高治理效率与专业性,或者转嫁成本给其它人。多数城市采用的策略都是后者,道路堵了,就不让车上路(限行限牌);天空不蓝,就关厂(限产停产);电动车是事故源头,就禁摩限电……虽然表面上城市治理好了,却损害了效率、成本惊人,严重抑制了城市发展的活力。
更进一步,不管城市主官,还是被违章电动车伤害过的小汽车和行人,都要正视一个事实:电动车治理事情虽小,却关系到一个城市治理的成败。城市今天对电动车简单粗暴的治理,伤害了电动车主,明天也会有同样粗暴的政策伤害小汽车车主、地铁乘客、非户籍常住人口甚至户籍人口,对电动车的态度反映了一个城市是否尊重在这个城市生活的居民,事关每个人能否按自己的意愿正常生活。更何况,骑电动车的人虽然可能处于社会底层,但与每个人的利益都是相关的,如今的中产阶级、富人群体,又谁能离得开快递员、家政阿姨、房产中介呢?
来源:经济观察报
(责任编辑:许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