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罗源县发布关于规范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6/5/11   浏览36333次   

[摘要]为规范罗源县辖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罗源县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罗政办[2016]号)等规定,发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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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罗源县辖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罗源县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罗政办[2016]号)等规定,发布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凡是在罗源县辖区道路上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申请登记挂牌。

 

二、经审核,符合挂牌条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领取过渡期临时号牌。过渡期为3年,自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三、过渡期内,挂牌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应当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

 

四、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配戴安全头盔;在机动车道最右侧行驶;不得逆行、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自2016年8月1日起,未经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六、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办理保险、登记挂牌的地点: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东方星城D区渡头大桥前超市广场。

 

罗源县公安局

 

2016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许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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