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推动建立汽车产能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6/5/12   浏览9228次   

[摘要]为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强产业发展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合理投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组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了汽车产能调查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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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强产业发展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合理投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组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了汽车产能调查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部署,2016年5月11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举行了信息发布会,发布了2015年我国汽车产能情况等信息。

 

一、2015年汽车整车产能超过3000万辆

 

根据对2015年度汽车产量占比超过98%的37家主要汽车企业(集团)的调查,2015年末已形成汽车整车产能(注:按每日两班生产、250个工作日统计,下同。)3122万辆,在建产能超过600万辆。现有产能中,乘用车产能2575万辆;商用车产能547万辆,其中,N2和N3类载货车(即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吨的载货车)218万辆,客车101万辆。

 

车用发动机产能与整车产能基本匹配。2015年末,汽车行业40家主要汽车和发动机企业(集团)车用发动机生产能力为2818万台。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能基本满足国内配套需求。2015年末,调查的19家主要车用动力电池企业产能为305亿瓦时。12家主要车用驱动电机企业驱动电机产能为70万台,12家主要车用电机控制器企业电机控制器产能为68万套。

 

国内汽车产能地区分布差异明显。2015年末,全国有26个省级行政区具备汽车整车生产能力。其中,重庆、湖北、广东、山东、江苏、北京、吉林、辽宁、浙江、安徽等地产能合计占全国的2/3左右;汽车产能不足50万辆的8个省级行政区合计产量不到90万辆。

 

二、汽车产能结构性过剩已经显现

 

2015年,37家主要汽车企业(集团)乘用车产能利用率为81%,产能利用比较合理;商用车产能利用率为52%,产能利用不充分,其中,N2和N3类载货车为49%,客车为56%。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汽车市场增速明显放缓,汽车产能结构性过剩问题已经显现,需引起相关方面注意:一是商用车产能利用率较低,不宜盲目增加产能投资;二是动力电池领域投资热度较高,企业分散且技术和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需防范低水平重复建设;三是企业应重点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投入,提高已有产能利用率,增强资源整合能力,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来源:国家发改委


(责任编辑:许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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