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电动车究竟该不该上路?能上路的电动车究竟该是什么标准?这些问题一直没个定论。
(中国电动车网 记者 董丽雪)电动车究竟该不该上路?能上路的电动车究竟该是什么标准?这些问题一直没个定论。由于旧国标没有现实可行性,新国标又迟迟不出台,各地对电动车上路的管理办法可谓一天一个样、地地不一样。
广东
广东深圳在今年六月展开了号称史上最严的“禁摩限电”,重点打击在地铁口、公交站等地点非法拉客违法行为,并对严重超标、没有牌照的电动车、摩托车进行查处,极大地影响了市民出行和快递“最后一公里”的实现。该规定的公布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对深圳禁电的讨论知道现在都没有停止。
不过好在5月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正式通过,争论已久的“快递专用电动车”在广东成为现实。《意见》重点对快递业务专用车辆进行规范,包括允许“快递专用电动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
厦门
同样对电动车上路持反对意见的还有厦门。
3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gov.cn)和厦门市法制局网站(http://www.fzj.xm.gov.cn)公布了市公安局起草的《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在思明区、湖里区,不得销售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同时,在思明区、湖里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该规定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南昌
6月8日,《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9月1日起施行,饱受诟病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骑行等现象将纳入法律监管范畴。
《条例》规定,在南昌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且已纳入省有关部门编制的非机动车上牌登记产品目录,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和销售电动车加强监督检查。
《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纳入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登记,未纳入省产品目录的不予登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在《条例》实施前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条例》实施之日起90日内,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信息采集、拓印编号、补领或者换领登记证、号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惠州
根据惠州市公安局等5个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超标自动车退市”有关退告,今年4月1日起,全市未上牌的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3月31日前可与商家协商换购符合国标的电动车。10月1日起,已上牌的超标电动车将全市禁行。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车主到指定地点移交车辆可领取每辆500元政府补贴(具体地点和申领程序另行通告),或找商家换购达标的电动车。目前主动报废领取500元/辆的政府补贴活动于4月1日开始
海口
根据新修订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乘坐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以及“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这两条规定分别是《管理办法》的第三十七条第七项和第九项。
据了解,增加这两条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保障驾驶人和乘坐人的人身安全。如果违反了以上两条规定,依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40元。
襄阳
襄阳市交警支队在6月12日宣布:即日起,电动车(即电动自行车)上牌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遵循两个硬杠杠: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具有脚踏功能。
襄阳城区电动车上牌,除必须提供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外,还必须遵循两个硬杠杠: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车辆必须安装有脚踏装置。广大车主在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仔细核对车辆是否和工信部公告的相关车辆车型完全一致。
此外,电动车办牌点城区只保留了五个点:襄城:环城南路原交警一大队院内;樊城:汉江路欧派电动车办牌点、人民路新日电动车办牌点、清河路摩托城办牌点;襄州:襄州车管所办牌点。其他办牌点取消。
(责任编辑:许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