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余省市出电动物流车补贴政策

来源:浙江物流网      2016/7/5   浏览64220次   

[摘要]2016年前五个月纯电动物流车的产量为2768辆,与去年同期的1310辆相比增长111.3%,而1-5月新能源汽车生产总量为13.2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131.4%。

 

2015年底,由于中机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申报工作,其中涉及对新能源专用车、货车推荐车型的相关指标要求:电池系统占整车质量不超过25%及吨百公里耗电量不超过10kwh。受制于这两个条件的限制,很多主流电动物流车车型不能够达标,需要进行技术调整,从而无法申请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预计会对电动物流车的产销量产生一定影响。

 

而根据中机中心及中汽协提供的数据,2016年前五个月纯电动物流车的产量为2768辆,与去年同期的1310辆相比增长111.3%,而1-5月新能源汽车生产总量为13.2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131.4%。可见,电动物流车的产量增长速度与新能源汽车整体增长趋势基本一致。

 

虽然上半年物流车产量增长速度平缓,但一方面随着我国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势必会带动物流车的需求增加,一方面各地相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的陆续出台,将为电动物流车的发展提供更大的市场机会。截至今年7月初已经有30余个省市出台了新能源汽车相关推广、补贴政策。其中,20余个省市的补贴政策都对纯电动物流车做出了补贴规划,地方补贴最高幅度与中央1:1进行补贴,即1800元/kwh,最低幅度的补贴为纯电动货车1.5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400元/kwh。

 

在享受补贴政策的同时,电动物流车还可以享受免摇号、核发专段号牌、尾号不限行、优先办理牌照、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允许其全天候、全路段通行等优势。

 

除此之外,一些地方政府对电动物流车推广数量及应用所占新车增长比例做出相应规划,例如,长春市的规划中提到物流领域包括城市物流配送和邮政用车,计划推广200辆新能源汽车;湖州市计划全市推广300辆新能源物流车;海南市则计划环卫车、邮政车、城市物流车、机场用车、景区旅游用车每年新增和更换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应不低于50%。

 

在相关政策稳步出台的同时,一些公司也公布了纯电动物流车相关采购计划。例如,1月6日,东风扬子江汽车集团与湖北当代国盛汽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签订25000台电动物流车订购合同;4月,东风汽车和武汉同城货运企业斑马快跑签订了6000台纯电动物流车框架协议;5月14日,河南一微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两家物流车企签署了共计37000辆新能源专用车战略合作协议;5月24日,扬子江汽车集团与华英控股集团签订10000台多功能专用车订购合同;6月2日,南京金龙与“首都净菜产业创新联盟”等单位签订了8000辆的纯电动物流车订单;6月3日,成功汽车销售公司与山西5家快递公司签订共计6300辆电动物流车订单。

 

通过这些订单也可以推测,今年下半年电动物流车的产量会有大幅度提升。而这些订单仅是部分去年电动物流车产销量较大的几家企业。因此,随着下半年度相关政策逐步落定,电池目录的确定、产品的技术要求达到标准,预计电动物流车的产销量在下半年会得到逐步释放。

 

电动物流车相关鼓励政策一览

 

北京:纯电动专用车和享受和中央比例1:1的补助。

 

上海: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的补贴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不超过1500元,同一企业专用车推广量小于3000辆时,按照正常标准补贴,推广量在3000-5000之间时,补贴标准为0.5倍;大于5000辆则不给予补贴。

 

深圳:车身长度不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允许在限制普通大型货车通行的路段和时间通行。

 

天津:除公交以外其他领域购置新能源汽车由市和相关区县财政按照与中央财政补贴1∶1的比例给予补贴。

 

沈阳:纯电动专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原则上按照中央与地方1:0.9的比例进行补助。

 

哈尔滨:对纯电动汽车按1:1、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1:0.8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财政补贴。2017至2018年,补贴标准以2016年为基数不退坡。国家和地方配套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对纯电动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和环卫等车辆,允许其全天候、全路段通行。

 

海口: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本地消费者,按新能源汽车获得中央补贴资金的6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30%。

 

石家庄: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5的比例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车价款的80%。纯电动蓝牌载货汽车,需遵守日常限行时间、限行路段有关规定,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期间,纯电动载客汽车及载货汽车,在严格遵守日常限行时间、限行路段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不受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采取的尾号限行或区域限行的限制。

 

长春:根据相关规定,依照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标准1:1给予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地方财政补贴资金中省、市财政部门各承担50%。物流领域包括城市物流配送和邮政用车,计划推广200辆新能源汽车。

 

武汉:根据相关规定,依照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标准1:1给予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地方财政补贴资金中省、市财政部门各承担50%。

 

贵阳:补助标准按照贵州省补助标准的100%进行跟进补助,国家、省、市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贵阳市补助资金按属地原则(车辆注册地)由市和所在区(市、县)财政按各50%的比例承担。

 

无锡: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地方财政补贴标准与省级补贴标准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30%,市级与各地区按照第二条予以分担。

 

杭州: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专用车和货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900元,每辆车补助最高2万元。

 

江苏: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30%。市级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级补贴标准。

 

海南:环卫车、邮政车、城市物流车、机场用车、景区旅游用车每年新增和更换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应不低于50%。环卫车、邮政车、城市物流车、机场用车、景区旅游用车每年新增和更换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应不低于50%。

 

贵州: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50%给予跟进补助,中央财政和本省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本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所需补助资金按属地原则由省和所在市财政按各50%的比例承担。

 

西安:对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对新能源汽车免收125元/辆的牌照费。

 

青海:2016年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900元。

 

南通:省、市两级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其中市级财政补贴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30%。

 

山西:补贴标准按照同期国家补贴资金1:1配套省级补贴, 国家、省和省以下各级补贴资金累计总额不得超过电动汽车销售价格的90%。

 

贵阳:在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免摇号政策,直接核发专段号牌,尾号不限行,优先办理牌照等业务,新能源汽车上牌时直接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湖州:全市推广300辆新能源物流车。


(责任编辑:许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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