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别忘要发票

来源: 北京晨报      2006/2/14   浏览16949次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消协联合发出2006年一号消费提示,电动自行车和元宵成为提示重点。

从今年起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北京“上户口”了。据统计,近一个月内,12315中心共接到有关电动自行车的咨询52件,投诉11件,反映的问题多数是因上牌照而引发的。上牌照时需要消费者提供电动车的购买发票、产品合格证等手续,但由于没有索要凭证或者凭证丢失,加上购车时间较长,无法补办而导致上不了牌照。

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商品时,一定要索票索据,并妥善保存,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到正规销售点,工商部门出台的《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包含的产品才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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