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欧盟发布拟禁止销售汞测量仪器管理法规之后,欧洲环境委员会于2007年5月3日采纳了一项呼吁禁止汞出口(自2010年12月1日起)、汞进口(自2010年6月1日起)及汞储藏的严格规定,这是欧盟实施汞管制总体战略的另一项具体法规。虽然该法规草案暂时只力求禁止金属汞的出口,而欧洲议会的议员则希望禁令同样能够适用于汞含量大于总重5%的金属矿朱砂(红色硫化汞)、氯化亚汞和其他汞化合物。欧洲议会还对汞储藏提出了更严格的安全要求,汞应储藏在无用的盐矿或特制设备中。
我国是欧盟含汞产品进口的主要来源,除水银测量仪表器械以外,电池、荧光灯也是输欧的两大类含汞产品。宁波作为我国电池的主要生产地区之一,据宁波检验检疫局统计,2006年出口欧盟为2733批,共计金额8550多万美元,虽然大部分输欧电池已不含汞,但含汞电池还占有一定的比例。回顾近几年来欧盟对电池进口设置的重重绿色壁垒,以及不断推出的汞管制新法规,相关企业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欧盟对汞管制的进度,未雨绸缪,及早应对。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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