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早给电动平衡车一个明确说法

来源: 现代金报      2016/11/28   浏览815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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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平衡车在国内迎来爆炸式增长,但由于相关标准和监管并不完善,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低价伪劣产品,危害着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日前,广东省电动车商会平衡车分会召开发布会,为通过地方标准认证的平衡车推出“广东制造”的标签。据悉,广东标准将电动平衡车的时速限制在20公里以下,即使未来能上路,也只能在人行道上行驶。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出行的代步工具日新月异。由于操作简便、较为轻巧、便于携带,平衡车在一些城市已经成为不少上班族的日常代步工具,网络上将其誉为“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的神器”。在市场需求的刺激下,国内电动平衡车行业呈现井喷式发展。资料显示,目前电动平衡车行业年产值已经超过了100亿元,生产厂家超过300家。


然而,“神器”上路行驶却引来了诸多尖锐矛盾。一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行人在道路上不得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而目前电动平衡车被视为一种滑行工具,不得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道上使用。二者,由于平衡车没有紧急制动功能,易发生道路事故,而发生事故后权责不分明,到底属于交通事故还是无意伤人,法律层面含糊不清。因此,很多城市将平衡车上路界定为违章行为,甚至是禁止上路。


今年10月底,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发布公告,就《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一条新规即为,电动平衡车将被禁止上路,违者或将面临50元罚款或被扣车。这就是平衡车所遭遇的尴尬现实,它刺激了市民需求,却没有路权身份。而就整个行业来说,尴尬同样存在,一方面,平衡车被现行法规禁止上路;另一方面平衡车行业在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情形下快速扩张,而且一直做着上路行驶的打算和宣传。


如此情形像极了一直处于争议漩涡的“老年代步车”。这种最早脱胎于医疗器械的代步车,并不在国家公告的机动车生产目录中,不可以登记上牌和上路行驶,且事故致伤率较高,一直是各地禁止的路上“行走的隐患体”。然而,在生产端和销售端,却是风生水起甚至是顺风顺水,而且因为没有标准的“技术参数”可循,粗制滥造现象明显。尽管争议声不断,现实却是“老年代步车”已经成了诸多城市道路上挥之不去的乱象。


一方面禁止上路行驶,一方面却在生产和销售环节放任自流,这种悖论已经让“老年代步车”成了城市道路上招摇而不治的违法顽疾,同样的道理和命运,平衡车很有可能翻版“老年代步车”,加剧城市道路的乱象和风险。前车之鉴,当下要尽早给平衡车一个明确的说法,从源头上加强对生产、销售和改装的监管,同时尽快出台平衡车的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明确平衡车的定义及生产标准,严格平衡车的使用范围。唯有源头治理到位,才可能减少路上的争议和无奈。否则,争议乃至禁止,都会是一种本末倒置,几何倍数加大治理成本也将成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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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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