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利润4%我国自行车产业亟待整合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7/6/6   浏览3850次   

虽然当前我国自行车产量、出口量均占世界总量60%以上,国内消费量也居世界第一,但是,激烈竞争导致全行业平均利润仅4%。对此,昨天(5日)国家发改委一份研究报告指出,我国自行车产业结构亟待调整,并建立自有品牌,以及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及相关交通管理规定。

据统计,2006年自行车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有881家,生产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共计6732.7万辆,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518.3亿元,销售收入508.4亿元,利润总额13.8亿元。自行车及其零部件销往176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出口整车5600万辆,同比增长4.5%,创汇18.9亿美元,同比增长 7.8%;出口零部件创汇11.1亿美元,同比增长16.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

但与此同时,我国自行车行业却面临许多问题。该报告指出,首要一点是自行车行业集中度不够高,其主要表现在生产规模大的龙头企业占全行业比重不高。据统计,我国年产量100万辆以上的企业数量仅占企业总数的2%左右。再者,自行车行业在专业化分工、产区集聚仍需继续深化。并且,我国自行车出口产品较为单一。据了解,目前出口产品主要以代步车和小轮车(20英寸或以下)为主。以2006年为例,这些产品占出口总量68.2%,平均出口单价 27.7美元,比整体出口平均单价低了5美元。

国家发改委报告还指出,我国自行车行业还缺少自有品牌,国内市场知名品牌数量及其所占市场份额均较低,据调查,占市场份额最高的企业也仅为7%左右。而且,行业缺乏国际知名品牌,缺乏通畅渠道。自行车行业出口产品80%以上为国外定牌生产,其余的不到20%产品虽以自有品牌出口,但主要通过超市进行销售,产品以小轮车为主,很难提升档次和附加值。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国内消费以普通代步自行车为主,用于运动、休闲、竞技器材的中高档自行车尚未普及,加之其它发展中国家,如越南、印度、孟加拉国等发展很快,在中低档产品市场与我国同类产品竞争激烈,使得行业盈利状况不理想,行业平均利润仅为4%左右,大大影响了自行车行业的利润和研发投入。

另外,该研究报告还指出,我国电动自行车生产及相关交通管理亟待规范。不少电动自行车产品超速、超重,模仿摩托车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由于“轻摩化”现象,各地对电动自行车上路管理规定不一,部分地区鼓励发展和使用,个别地区则严禁上路行驶,对电动自行车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于祥明)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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