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市小型电动汽车“政策辞海”(三)

来源:中电动车网   杨苗   2016/12/29   浏览10646次   

众所周知,小型电动汽车行业始于市场需求又发展于市场愈加旺盛的需求。在旺盛的市场生命力下,小型电动汽车的政策“待遇”,在全国各地的状况也不尽相同。昨天第二期,我们为大家盘点了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北省、 江苏省等地的小型电动汽车地域性政策。那么今天,笔者将继续带领各位看官继续遨游小型电动汽车“政策辞海”,了解全国各区域小型电动汽车政策的不同“待遇”,认真仔细点,今天有干货。


小型电动汽车


首字母 S  山西 四川 山东


关键语句总结:行业老大哥出马,一路凯歌,就是也有犯浑的时候


NO.1山西大同:2015年4月2日,山西大同市正式公布《大同市小型低速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根据办法要求,自4月2日起,大同的低速电动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实行备案登记挂牌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挂牌后上路行驶。办法同时规定,小型低速电动车报废年限为8年,或者行驶20万公里。在行驶路段上,办法规定小型低速电动车只允许在大同市行政区划内1级以下(含1级)公路(包括城市道路)机动车道行驶,遇快、慢行线分道时走慢行线,没有区分时靠右侧行驶。办法最后指出,在国家与省相关政策和标准出台前,一律按照此办法管理。


这是一次很旗帜鲜明地为微型电动车“正名”,至少在今后的管理中,无论交管部门还是驾驶者都将有规可循。


NO.2四川省:《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6年度实施计划》(简称“计划”)的通知已下发。实施计划包括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三个方面。


该“计划”明确表示,要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继续推进低速电动汽车的升级换代,推动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的发展。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并使用电动汽车;增加电动汽车充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2015年11月,眉山市人民政府颁布《眉山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从技术要求、备案管理、产品检测、产品销售管理、车辆运行管理等多个方面做出了相应规定。


NO.3四川省雅安市:2015年7月7日,雅安市人民政府颁布《雅安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从技术要求、备案管理、产品检测、产品销售管理、车辆运行管理等多个方面做出了相应规定。


NO.4四川省广安市:2015年12月8日,四川广安市正式解禁小型电动车,并出台了《广安市小型纯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此办法从技术要求、备案管理、产品检测、产品销售管理、车辆运行管理等多个方面做出了相应规定。


NO.5山东全省范围政策:2009年8月,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适用于在山东省境内从事低速电动车生产的企业及产品管理;对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备案管理,采用发布《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目录》的方式进行。


2011年,山东省又发布实施地方性行业自律性企业标准《低速电动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2014年6月12日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发布了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就企业准入条件、行业技术标准、行业保险方案,并于7 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政府正式出台阶梯管理政策和办法的过渡性方案。


2013年底前,山东淄博、聊城、济宁、潍坊昌乐、德州、德州陵县等6地市均发布了地方性小型电动汽车管理办法,明确了低速电动车的限行1级以下(含1级)公路行驶,号牌为绿底电动汽车号牌,以及需要的驾驶证为C2或C3及以上,以及规定了报废年限等。


NO.6山东聊城:2008年7月,《聊城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办法规定:参照国家《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电动车的驾驶人员应当取得C2及以上驾驶证,准予驾乘4人(包括驾驶员)。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前,为支持电动车产业的发展、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电动车暂不收取相关费用。电动车生产企业须是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整车生产企业,产品通过市级以上检测机构检测,产品标准经市及以上质监部门备案。


电动车经营单位要为每辆车的销售情况建立档案,实行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和售后服务制度,公布服务内容,并严格履行。


NO.7山东淄博:2009年3月,《淄博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电动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实行登记制度。电动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登记时免予安全技术检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电动车的驾驶人员应当取得C3及以上驾驶证。电动车由国家认可的保险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承保。电动车生产企业须是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整车生产企业,产品通过市级以上检测机构检测,产品标准经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备案。


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淄博将对代步车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非法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力争2至3年的时间里,在全市逐步消除代步车非法行为。更加严格的是,自2017年6月1日起,全市各区县划定的禁行区域内非法代步车全面禁行。


NO.8山东济宁: 2011年3月,《济宁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办法规定:电动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实行登记制度。电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证。电动车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登记时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电动车检验合格证、购车发票应统一标准、式样。电动车登记挂牌时,按照国家规定对号牌收取工本费。驾驶电动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规定,应当取得不低于c3(含c3)级驾驶证。


NO.9山东陵县:2013年4月,《陵县小型纯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2014年10月陵县被撤销,设为德州市陵城区,管理方法保持一致。办法规定:小型纯电动汽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实行备案登记挂牌制度。小型纯电动汽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挂牌后上路行驶。小型纯电动汽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登记时免予安全技术检验。小型纯电动汽车号牌、登记证书参照国标式样制作,电动汽车号牌底色为绿色,开头为”鲁N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小型纯电动汽车的驾驶人员应当取得C3及以上驾驶证。


小型纯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小型纯电动汽车的出厂检测工作,由企业自行检验或委托有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县质监部门对小型纯电动汽车的产品质量进行不定期抽验。


NO.10山东德州市:2013年7月,《德州市小型纯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有效期至2015年8月17日,目前已超过有效期。小型纯电动汽车生产企业须具有汽车整车生产装备工艺,产品标准经市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备案,产品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小型纯电动汽车的出厂检测工作,由企业自行检测或委托有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市质监部门对小型纯电动汽车的产品质量进行不定期抽验。


小型纯电动汽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实行备案登记挂牌制度,小型纯电动汽车登记参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小型纯电动汽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挂牌后上路行驶。小型纯电动汽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登记时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小型纯电动汽车的道路交通管理参照执行机动车的管理规定

(责任编辑: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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