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方何时“穿鞋”?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日前在谈及电动自行车超标问题时,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自己作为骑自行车的一员,就经常感到害怕,后面听不见声音突然就过来了,所以我骑自行车经常要回头看看到底有什么危险,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走很不安全。”
张茅局长对超标电动车感到非常害怕,普通百姓对超标电动车的害怕程度,恐有过之而无不及。笔者作为开车上班一族,两次被电动车“亲密接触”,至今心有余悸。
与更多开车一族和行人相比,笔者的遭遇仅是一个小插曲。据报道,“滨州城区因为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能占到城区事故起数的50%以上,而事故的原因绝大多数都是因为电动车交通违法”。翻看全国各地报道,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样呈持续上升态势。
近几年,由于技术进步,电动车已从二轮、三轮发展到四轮,车辆自重和行驶速度早已突破原定标准。一些酷似小汽车的电动四轮车在中小城市已经“滥大街”。很多人不需要任何培训、不需要任何证照,就堂而皇之地上路了。
无证无照的超标车,俨然就是“马路杀手”。不可思议的是,面对超标车,监管方却陷入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尤其是对于那些肇事的“老年车”,肇事方一旦撒泼打滚,受损方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超标车之所以“横行”,归根结底是规矩没有与时俱进。超标车早已“上路”了,而监管方却还没来得及“穿鞋”。没有规矩遵循和约束的新事物,必然“野蛮生长”。面对超标车乱象,当务之急是尽快明确电动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的属性,制定二、三、四轮电动车的国家标准,明确上路行驶和驾驶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明确违规上路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只有给超标电动车套上规矩的“笼头”,广大百姓才会在路上不再害怕。
(责任编辑: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