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 2016年1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通过一年的整治,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消除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良好成效。
在专项整治前1个月,依托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及路面执勤岗点,广泛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宣传,散发、粘贴《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通告》,讲解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法规,教育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适时深入集市、社区、广场、学校等区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教育提示等形式,让群众了解专项整治的意义,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依托车管所、城区便民服务点,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落户登记管理,竭力减少无牌上路行驶行为。依托兼职协管员、安全联络员,对各村委会、社区未注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排查,摸清未注册电动自行车底数,并及时告知车主到指定地点注册登记。深入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向经销商宣传、讲解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告知经销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经营活动,积极引导群众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规律、特点,科学合理安排勤务,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推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常态化、持续化。依托路面岗点、执勤执法阵地,围绕早、中、晚三个出行高峰时段,不间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突出上下班、上放学、赶集日等重点时段的管控,以出入城主要道路、商业繁华区域、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农贸市场等人车流量密集区域,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检查管理。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或者违反其他交通信号,逆向行驶,违反规定载人、载物,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开展集中整治,最大限度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
期间,全市共查纠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4万余起,发放专项整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辖区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率全面提升,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显著下降,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责任编辑: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