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动自行车的火灾危险性及防范措施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7/1/10   浏览49160次   

电动车火灾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绿色、环保为主题的文明高速发展已经成为了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主旋律。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广受居民出行的喜爱,已成为城乡居民近距离出行的交通工具,我国电动自行车年产量已达到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1.5亿辆。但电动自行车随着广泛的使用也暴露出了问题,电动自行车火灾时有发生,火灾起数、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逐年上升。从全国各地调查统计的电动车火灾看,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占90%以上,充电时发生火灾的占80%以上,亡人火灾几乎全都发生在充电过程之中。


一、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险性


2009年以来,各地消防部门调查统计的电动自行车火灾有799起,因此死亡95人、受伤58人,直接经济损失4057.3万元。电动自行车火灾呈逐年上升趋势。据统计数据分析,2009年至2011年,电动车火灾以年均50%左右的速度上升。每年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的概率分别约为百万分之六、十万分之二。如果按社会保有量1.5亿辆、年发生火灾概率十万分之一计算,每年发生电动车火灾约1500起,2009年以来共约5200起。因此,消防部门调查统计的电动车火灾仅占实际火灾起数的15%。调研发现,现实中大量的电动自行车火灾都能及时发现并扑救,因此未向消防部门报告;一些电动自行车火灾因未造成人员伤亡或未产生纠纷也没有被列入火灾统计范围,目前消防部门已调查统计的电动自行车火灾都是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财产损失的。


二、电动自行车起火原因


(一)电气线路选型不合理,质量不可靠,敷设不规范。部分厂家擅自降低质量标准,选用的电线线径小、质量差,敷设未按照规定进行捆扎固定,插接件质量低劣,插接件处未做防水防尘处理,线路受震动摩擦易破损发生短路,负荷较大时线路过负荷发热或线路连接处氧化污染电阻增大发热引起火灾。


(二)电气保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在生产环节,一些厂家未在主回路上安装空气开关,未在分支回路中安装保险装置,或安装的电气保护装置不符合要求;在使用环节,由于安装的空气开关会出现起跳、保险丝熔断后更换不便,用户为图方便,擅自拆卸保护装置的现象比较普遍。


(三)防盗器未设保护,用户私自增加用电负荷。电动自行车防盗器的电源线不受电源开关控制,也未安装保护装置,容易引发火灾;而用户私自加装音响等用电设施,增大用电负荷,也容易导致线路过负荷。


(四)蓄电池和充电器故障。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缺乏过充电、过电流保护装置,将蓄电池充满之后不能转入涓流充电模式,而是继续保持大电流充电,导致蓄电池高温,极板腐蚀,容易引起电池漏液或发热爆炸。


(五)存放场所充电线路故障。电动自行车存车棚内一般缺乏预设的充电设施,车主私拉乱扯充电线路的现象较为普遍。多辆电动车同时长时间充电时,如果充电线路选用导线线径过小、未安装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易造成充电线路过载、发热或短路,从而引起火灾。


(六)零部件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制造。电动自行车上采用非金属材料制成的零部件如果阻燃性能较差,在封闭空间内燃烧时释放的有毒烟气可致人中毒死亡,这也是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亡人现象较为突出的原因。


三、电动自行车火灾的防范措施


(一)尽快解决标准滞后问题,从源头消除火患


加快推动尽快修订相关产品标准,一是全面提高电动车电气安全水平,强制性规定电动车、蓄电池及其充电装置应具备欠压、过流、过载、过热、过充电和短路保护功能;二是加强电动车电气线路的防护措施,提高其防水、防潮和防撞击性能,避免因线路损伤引发安全隐患;三是限制电动车零部件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提高其阻燃性能要求,控制和减少电动车火灾荷载。


(二)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使用、存放、充电的管理


通过电动车起火原因和人员伤亡原因的分析,为做好电动车火灾事故的预防工作,控制和减少亡人火灾发生,坚决遏制由此导致的群死群伤火灾发生,全社会应当高度重视电动车火灾的预防,从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等方面制定针对性措施,全面加强电动车的的监督管理。


(三)加大行政监管力度,规范行业有序发展。


相关部门切实把好生产源头关,加强行政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电动车生产流通秩序,落实电动车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坚决打击和惩治无证生产行为。进一步加大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推动电动车行业整体质量水平提高。


(四)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电动车生产厂家应当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在未界定电动轻便摩托车适用范围,无执行技术标准的情况下,电动车生产厂家应当建立和修订严格的企业生产技术标准,在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上设置欠压、过流和短路保护装置,选用合格电气线路,并规范敷设,控制和减少易燃材料使用,提高电动车安全系数。


(五)规范使用领域管理,提高自身防范能力。


1、购买车辆时,要看品牌查装置。消费者在购买电动助力车时,要注意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市场知名度较高、知名品牌的电动车,同时注意查看电动车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护功能。


2、使用车辆时,要勤检查常维护。电动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类故障,在维修过程中,要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不得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


3、存放车辆时,要加强车辆管理。实行集中存放的场所,电动车和自行车分开存放,并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在建筑首层门厅、走道及楼梯间内存放电动车。城中村自建房集中存放电动车的房间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防火门,配备灭火器材。


4、车辆充电时,要规范布线限时间。车辆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或将电池拆下单独充电。充电线路要选择合适的线径,线路敷设应固定安装,要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车辆充电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应当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充电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小时。


(六)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宣传


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和典型火灾案例宣传,提高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和用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引导用户购买已获生产许可证的电动自行车,选择专业维修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严禁停放在建筑物疏散通道,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要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将有关消防安全提示写入产品使用说明书,指导销售企业对用户进行使用前的简易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预防和处置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能力。



(责任编辑: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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