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3万人受伤 委员建议从电动车源头“堵漏”

来源: 云南网      2017/1/17   浏览5841次   

电动车


明明是红灯,电动车却“呼啸而过”,这一幕在昆明的街头太令人熟悉了,“没出事可恨,出了事可怜,这些违规车主显然法律没学好。”这是市民对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的电动车的评价。据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从2013年到2015年底,昆明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有49326起,平均一天45起事故,造成287人死亡、31209人受伤。如此庞大的数据,说明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危险系数最高的交通工具。


对此,云南省政协委员马忠1月16日提交的提案建议,电动自行车管理应该全面规范起来。


“现在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群体众多,带来的最直接问题是驾驶人技能参差不齐、素质普遍较差,主要表现在许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无视交通法规,随意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等超标车种类繁多。” 马忠说,不少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擅自打破《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其设计时速和车辆重量等均超出技术标准的限制,使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电动自行车事故多,超标电动自行车其速度快,车型大、声音小,趋于摩托车化,安全性大大下降,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増大了交通管理难度。


马忠建议,要加强源头管理,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公安交警部门要主动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堵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场,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纳入正规渠道管理。


城市规划各类车道的布局时,要确保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


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当事人如果不接受处罚或无法提供车辆来源证明的,交警部门将暂扣车辆。


“进一步落实电动自行车行驶安全规范。电动自行车不可随意逆行,在人行道上必须下车推行。夜间骑车必须打开车灯,超车时必须事先按喇叭提醒并应由左侧超车。严打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行为,红灯停车时,电动自行车不应超过停车线。另外,电动自行车主在行驶时不能接打电话。” 马忠呼吁。



(责任编辑: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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