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超标电动车上牌设5年过渡期 残疾人机动车将上牌

来源: 大河网      2017/2/16   浏览16081次   

近日,记者在郑州市政协见到《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上牌,对超标电动车设置5年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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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2016年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审议,但因为困难重重,计划又推迟到今年。在审议前,《办法(征求意见稿)》还会进行怎样的修改,目前还不得而知。


重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到底有啥内容?


记者从郑州市政协获悉,2015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郑州市政协开展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活动,共征集提案线索521条。其中,就包括加强非机动车管理。


在郑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和三次会议上,60名委员就此共提出了48件提案。


记者昨天从郑州市政协提供的材料中见到《办法(征求意见稿)》。


郑州市政府知情人士称,郑州市政府法制办自2014年底即开始会同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着手起草《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学习借鉴上海、武汉、成都等外地立法经验和做法。


内容1: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上牌


据不完全统计,郑州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300余万辆。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郑州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上牌,由财政给予补贴,建立信息档案,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由于车辆数量庞大,《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允许销售者先行代理预登记等措施。


内容2:电动车要有路权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郑州将把非机动车道路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要划设非机动车道,已建成道路未划设非机动车道的,有关部门要科学划设,从源头保障非机动车出行路权。


同时,郑州还将在城市道路上科学合理规划、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大中型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居住区按规定配建、增建非机动车专用停车场(库、点),轨道交通站点、医院、学校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周边单位和个人要为非机动车停放提供服务。


内容3:对超标电动车设置5年过渡期


据了解,鉴于郑州市超标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尤其超标电动车存在一定数量的实际情况,《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过渡期制度。过渡期为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凭临时通行标志上道路行驶;期满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建议安装能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的牌照标签


来自郑州市公安部门的数据显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郑州市区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10895起。平均占事故总数25%~30%。


郑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知情人说,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扯充电现象严重,充电过程中容易引起电动车短路起火。2015年,全市共发生5440起火灾,其中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298起,占总数的5.5%。


郑州市公安部门提出,利用物联网技术,通过在车身安装具有RFID(射频识别术)功能的牌照标签,实现对电动自行车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实名制登记管理。


疑问为啥不从源头上管理超标电动车


调查显示,郑州市目前道路上通行的电动自行车大多超过了电动自行车的标准。


很多市民问:为啥郑州路上的电动车多超标?为啥不从源头上进行管理?


郑州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说,电动自行车标准是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kg,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目前郑州市获得工业产可证的企业共有9家,其中3家处于停产状态。


“郑州之所以超标车众多,主要原因是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速度快、载重量大的车辆。为迎合消费者需求,很多销售点出售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郑州航海路一家销售电动车的老板李先生说。


郑州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说,该局已经起草《郑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目录管理办法》,并上报郑州市政府。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而未列入产品目录的,禁止在本市销售和登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社说,郑州正在处于大规模的交通建设时期,地铁还没有成网,当下,提倡非机动车出行更有利于道路的畅通。因此,电动车上牌的立法工作一定要根据郑州实际推进。



(责任编辑: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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