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1日起,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免交车船税

来源:人民网      2007/6/12   浏览13766次   

从今年起,中国数亿骑车人将不再因骑自行车而交税。

根据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国自1951年起开征自行车车船使用牌照税,自1986年起开征自行车车船使用税,这两项税种当时的税额分别为0.5元至1元和2元至4元,至今已开征几十年。

今年年初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自7月1日起,机动车车船税将随交强险一同缴纳,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免交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就在几十年前,自行车曾被喻为中国人家庭财富的“三大件”之一。但时过境迁,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百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自行车这一昔日财富的象征已逐渐演变成帮助人们出行的普通交通工具,用税收杠杆调节社会财富的意义已逐渐弱化。同时,其占国家税收的比例也不断下降。即便以全额缴纳来估算,两税相加也不过十几亿元,占国家全年税收收入不到千分之一。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将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纳入车船税免税范围,是国家以人为本,意在减轻低收入群体税收负担的体现。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