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自行车奖现金的启示

来源:中国自行车网      2007/6/14   浏览3099次   

因为轻便、环保、便于存放等好处,美国消费者开始转向电动自行车。美国一些州适时制定奖励措施,鼓励市民骑电动自行车,比如加利福尼亚出台的奖励机制规定,对常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实行现金奖励,并给予500美元补贴。(3月21日《新华每日电讯》)

与美国鼓励骑电动自行车的做法相反,我国不少城市禁止电动车上路,而“禁电”的理由无非是电动车不安全、占用道路等。有数据表明:目前国内生产的电动车70%出口欧美市畅欧美市场对交通工具的安全性、环保性的重视程度,当不在我国之下。

其实,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从法律上赋予了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性。同样,国家有关部门早在1999年5月发布《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符合条件规定的便可颁发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也应颁发营业执照,准许其在市场销售。如此,市民购买使用,有什么错呢?

从市民角度看,电动自行车价格低廉、节能环保、机动方便,已成为百姓较为理想的代步工具。不管在哪个城市,普通市民阶层永远是大多数,买得起小车的人毕竟是少数。这就要求管理部门兼顾不同阶层合理的出行需求,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在公交服务无法跟上市民需求的情况下,剥夺市民选择电动自行车代步的权利,有失公平。

诚然,电动自行车使用中也出现问题,比如不少人不遵守规则,变道、抢道、闯红灯,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交通隐患,这需要整顿与规范,但不能因此一禁了之。这好比出现假药就不准病人吃药,妥当与否不言自明。

美国奖励骑电动自行车,对我们应该有所启示。政府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不能局限于管理的便利,而应该心中装着“穷人经济学”,多从市民角度考虑问题,让电动自行车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也把它的弊端降低到最低限度。比如,针对电动自行车的行驶特点,制定相应规则,违者处罚,必要时要求电动自行车主接受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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