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起绍兴市民买自行车要“备案”

来源:浙江在线      2007/6/14   浏览4800次   

很多失主都会碰到这样的问题:虽然自己被盗的自行车已被公安机关收回,但由于缺少相应的领车证明,依然只能“望车兴叹”。

对绍兴市民而言,以后如果自行车被盗后就不用担心认领不回来了。因为他们的自行车将会有一张“身份证”,归属问题也就不难解决了。

从明天起,绍兴越城区公安部门将对辖区范围内新销售的自行车实行实名制。这意味着在我省沉寂几年后的“自行车实名制”,又重新被热议。

“实名”之举因事出无奈

越城公安分局侦防大队孙队长表示,“实名”这件事可谓是无奈之举。

前几天,越城公安分局在稽山公园举行了被盗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集中认领活动。没想到,由于缺少相应的领车证明,很多自行车至今仍无法物归失主。

一位中年男子在车堆里费劲地找到了自己丢失的车。但当民警要求该男子出示相关证明时,男子一脸无奈:“这车肯定是我的,但当时没人要我登记,至于售后材料估计也找不到了。”结果男子只能空手而归。

与自行车的“回家难”形成对比的是,电动车的“认领易”。据悉,去年10月份开始,绍兴就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实施了“实名制”。目前已经有近2万辆电动自行车作了登记,效果也相当不错。在这次认领活动中,不少电动自行车就是靠购车时登记的信息找到了失主。

信息填写本着自愿原则

实行“实名制”后,越城区各自行车销售点工作人员在出售自行车时,将会拿出一份由公安机关专门印制的销售登记表,让购买者填写车辆品牌、型号、颜色、钢印号、购车人姓名、地址、单位等至少7项资料,然后在自行车把手中央、三角档部位敲上钢印和编号。同时,销售点每周要把资料送往辖区派出所进行备案,输入统一的登记平台。

“我们没有强制要求携带身份证购车,信息填写也是本着自愿原则。但毕竟,我们参与了进去,也提供了公安人员去劝说市民。另外,市民在进行自行车转让时,无须再重新办理编号,只要买方能记住原车主的姓名、车牌号即可。”孙队长说。

孙队长还透露,不久以后,国家质检局可能要求生产企业在自行车出厂时就能办好牌照,提前为自行车制作身份证。另外,二手车实名制也在探索阶段了。

有人叫好有人不以为然

虽说公安部门表示,“实名制”可以起到预防犯罪的效果,能够规范自行车二手市场。但绍兴百姓还是看法各异。

绍兴第二医院的陈护士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两年来已经丢了3辆车。她认为,“实名制”即使不能让小偷“改行”,但至少会比以前更容易找回失车。

“汽车、电动车‘实名’还说得过去,毕竟是比较贵重的东西。自行车本来就不值多少钱,我不会给自己找麻烦去登记,除非是买捷安特这样贵重的自行车。”绍兴文理学院一位同学说,“自行车更换部件太容易了,一个编号肯定难以解决问题。”

市民朱先生则提出,购车“实名制”对遏制自行车偷盗确实有一定作用,但同时也需要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

杭州离“实名”也不远了

据浙江省交警大队一位工作人员透露,对于自行车“实名制”的问题,省里有关部门很早之前就在关注。不过,去年6月1日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开始实施。其中第2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自行车不实行登记制度。但自行车销售单位应当在销售时按规定对自行车统一编号、敲印、登记,定期报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这样一来,虽然销售商鼓励消费者登记自身信息,但很少有人主动进行登记。“从杭州范围来看,自觉登记的人数估计只占了一成。”这位工作人员说。

那么,杭州对“实名制”的态度又如何,记者采访了杭州市公安局。从该局治安支队传来的消息是,目前杭州还没有开始实行自行车实名制。“实名制最主要的问题是,消费者在购买自行车时须出示身份证。但这‘买’的环节并不属公安部门管理的范畴。现在我们正在联系工商、质检等部门,争取联合管理,‘实名’估计也就不远了。”

-链接

北京购销旧自行车要实名登记

今年5月24日,北京市商务局会同公安局、工商局认定的首批10家旧自行车交易示范商店挂牌经营。在这些示范店,购销自行车双方都要进行“实名制”登记,所有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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