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电动自行车产业在经过近二十年的高速发展,已经为方便民生,降低石油消耗,节能减排等各方面作出巨大贡献,更不存在所谓的“严重安全隐患”。然而,电动自行车却受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抵制”,这不得不令人深思。值得一提的是,近期的电动自行车终于获得它该有的公平权利,连日来的好消息让行业内人士欢欣鼓舞。
电动自行车产业在经过近二十年的高速发展,已经为方便民生,降低石油消耗,节能减排等各方面作出巨大贡献,更不存在所谓的“严重安全隐患”。然而,电动自行车却受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抵制”,这不得不令人深思。值得一提的是,近期的电动自行车终于获得它该有的公平权利,连日来的好消息让行业内人士欢欣鼓舞。
电动车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之一
由于电动车的基数大,给受众一种错觉——电动车是“危险武器”,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安全白皮书》以2004年为时间起点,全面对比了自行车、电动两轮自行车出行交通工具十年来的一系列交通事故数据率。
2004年中国电动车保有量为2000万辆,交通十万人死亡率为2.95,到了2013年中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1.8亿,万人死亡率为3.18;2004年自行车保有量为18472万辆,万人死亡率为7.4,2013年保有量为2451万辆,万人死亡率为13.4,
虽然电动车社会保有量在迅速增长,但是其万人死亡率比自行车还低。此外,《安全白皮书》还从万人受伤率和事故率上进行了对比分析,以数据的形式全面客观的佐证了电动车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之一。
电动车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压
作为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之一,电动车却受到各地的打压。2017年6月份,西安交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电动自行车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2017年3月,上海市“非标电动自行车”所悬挂的临时牌照将失效,届时所有“非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
不少网友表示:“为什么要禁,只要遵守交通法就行了,解决问题还得从根本上出发。”的确,有关部门的做法,不仅没有得到从根本上解决电动车的问题,还激化了与民众之间的矛盾。虽然电动车的市场和交通确实存在一定的乱象,但是不管是从环保角度还是安全角度亦或是民生角度,电动车理应被公平对待。
值得欣慰的是,从近日来的举措可以看出,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电动车关乎民生,不应当被“粗鲁对待”,当务之急要做的是引领电动车的健康发展。
摒弃了黑户身份 电动车登记上牌
首先,有关部门开始逐渐授予电动车合法的身份。
从2017年7月1日起,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将会对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也就是说国内又有一个新的地区可以合法挂牌。据了解,自2017年以来,包括山东济南德州、福建晋江、广西南宁等地全面推动电动自行车上牌,并放开路权。也就是说,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电动车已经开始摒弃“黑户”的身份,与机动车一样拥有了合法的身份。
实行电动车登记上牌制度,一方面,在源头把控了电动自行车质量,将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和型号从上牌目录中删除;另一方面是,从根本上解决了电动车的交通乱象,监督驾驶人限制车速;并且,针对电动车肇事逃逸的现象,该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交警部门更准确地锁定肇事车辆。
“一禁了之”不可取
其次,“一禁了之”的做法已经过时了。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为例,南宁探索出一条不通过“禁”和“限”,也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南宁采取“登记上牌学、看录像学、抄法规学、现场讲解学、执勤体验学”等方式,组织车主和违法当事人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并且在渠化路口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进口道、非机动车信号灯和机非隔离护栏,保障电动自行车的路权。
而这带来的直接效果是电动车交通死亡人数大大减少。据了解,2016年和2017年1-4月,南宁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5.87%和22.73%。南宁的方法值得全国各地学习,相比较一味地“限行”,“禁行”,南宁的做法反而更有效果,而且弱化了与民众的冲突。
查扣电动车过于严苛了
针对有关部门对非机动车的扣留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回复,查扣电动车是非法的,违规的地方条例都必须进行修改。事情源起,一位浙江杭州的男性用户因为电动车被查扣,所以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并得到了人大方面的支持。
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辆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而《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作为地方法规,扣留非机动车的措施,虽然出发点是为了国民的安全,但是也过于严苛了。
电动车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终于逐渐拥有了合法的身份,这其中的酸甜苦辣不言而喻。或许这些办法还略显“稚嫩”,但是确实为电动车的健康发展开了一个好头,未来电动车的走向会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责任编辑:厉陈静)